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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jerw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51
月球買地??原來美國人才是最大的騙子...........

https://tw.news.yahoo.com/%E6%83%B3...-075410126.html


許多網友紛紛討論真的能在月球買地嗎?事實上,真的有一間叫做「月亮大使館」的公司,是由美國人Dennis Hope所成立,他將月亮分成11萬份,每份都有其獨特編號,每英畝要價24.99美元(約新台幣798元),購買月亮上的土地後,還會拿到一張土地所有權狀,並標註上地主的名字。
雖然有很多人質疑所有權狀的法律效力,不過大多數人都只是想拿到那張特別的紙來送人。除了愛醬以外,美國前總統卡特、雷根都是月球的地主,他們甚至大手筆買下一整塊「月球莊園」。現在,「月球大使館」更把生意拓展到火星、金星,想給另一半驚喜的朋友,不妨試試買下這些太空土地當作禮物吧!



火星上的地....太陽上的地.....水星上的地...............我這裡通通有賣!!!

站長大人還要什麼配備..........我通通包了!!
     
      
__________________
http://cdn.stickeraction.com/sticker/no/no7-11_1.jpg
舊 2016-09-24, 02:48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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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jerwang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jijerwang
火星上的地....太陽上的地.....水星上的地...............我這裡通通有賣!!!

站長大人還要什麼配備..........我通通包了!!

太陽上有地嗎?
 
舊 2016-09-24, 02:03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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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離線中  
MPEP
*停權中*
 
MPE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這土地權狀應該是沒有用 大部分人應該是買好玩的

可是沒人向法院申請查核這土地權狀的合法性 再向公司敲一筆嗎?
舊 2016-09-24, 02:11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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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EP離線中  
不笑的老K
Major Member
 
不笑的老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引用:
作者MPEP

可是沒人向法院申請查核這土地權狀的合法性 再向公司敲一筆嗎?
 告不動,目前地球上沒有任何一個法院對月球有管轄權。
__________________
「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舊 2016-09-24, 02:20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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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的老K離線中  
campbells
Basic Member
 
campbell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在月亮買地我聽過唯一的相關消息
就前幾天看電視
福原愛說買了兩塊
一塊送給江宏傑
兩個人當鄰居
就這樣∼∼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6-09-24, 02:22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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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bells離線中  
MPEP
*停權中*
 
MPE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不笑的老K
 告不動,目前地球上沒有任何一個法院對月球有管轄權。


我剛剛GOOGLE

丹尼斯·霍普是美國月亮大使館的總裁,他發現聯合國1967年制定的《外層空間條約》有漏洞,即在這份外太空條約中,所有聯合國成員都簽署並同意外太空天體的主權不為任何一個國家所有,但該條約卻沒規定私人不可以擁有外太空星體。於是丹尼斯·霍普向當地法院、美國、前蘇聯和聯合國遞交了一份所有權聲明,宣佈丹尼斯·霍普為月球、太陽系除地球外的8大行星及其衛星的土地擁有者。

根據國際天文聯會(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不論是花錢買外星球的房地產,還是用情人的名字命名一個星體,都只是讓你「暫時爽一下」而已,而不是合理的投資。 國際天文聯會表示,在法律上,購買外星土地產權是無效的,不會讓你真正擁有那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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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災是誰對
舊 2016-09-24, 02:3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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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EP離線中  
henryl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2
以前有一個火星探測漫遊者號計畫,然後上網登錄就可以在留名之類的

這個活動還有人記得嗎?
舊 2016-09-24, 02:4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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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lin離線中  
Cu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引錯人~~恕刪

此文章於 2016-09-24 02:58 PM 被 Cum~~ 編輯.
舊 2016-09-24, 02:5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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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離線中  
Cu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引用:
作者MPEP
我剛剛GOOGLE

丹尼斯·霍普是美國月亮大使館的總裁,他發現聯合國1967年制定的《外層空間條約》有漏洞,即在這份外太空條約中,所有聯合國成員都簽署並同意外太空天體的主權不為任何一個國家所有,但該條約卻沒規定私人不可以擁有外太空星體。於是丹尼斯·霍普向當地法院、美國、前蘇聯和聯合國遞交了一份所有權聲明,宣佈丹尼斯·霍普為月球、太陽系除地球外的8大行星及其衛星的土地擁有者。

根據國際天文聯會(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不論是花錢買外星球的房地產,還是用情人的名字命名一個星體,都只是讓你「暫時爽一下」而已,而不是合理的投資。 國際天文聯會表示,在法律上,購買外星土地產權是無效的,不會讓你真正擁有那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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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災是誰對


非也,聯合國已經在1979年通過『月球協定』,第11條已經明白規定,月球為全人類共同財產,不可為任何國家、政府、非政府組織、私人企業、個人之所有財產。

也就是說買賣月球土地那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舊 2016-09-24, 02:5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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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月球買地??原來美國人才是最大的騙子...........

感性來講 很浪漫

理性來說 這是騙人的玩意

買個永遠都踏不到的土地產權 有用嗎?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6-09-24, 03:12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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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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