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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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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不要再隨便幫網路上不認識的人改圖修圖了
這篇大家可以追蹤一下看看後續,這位網友不知道有沒有也在PCDVD出沒
前幾天國宴那幾張照片也是有人跑去Mobile01主動要人幫忙改圖,最後也如願改了,也轉貼了,看了真是為他捏把冷汗 趣味性質無針對性或網友自己的照片改改就算了,惡意或貶意的改圖真的自己要知道分寸,不管是要求別人改的、幫忙改的及轉貼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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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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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01一堆爛好人 花自己的時間做(不太有意義)的事 每個人還自我催眠說:「練習一下」 如果有改圖、修圖的專業技術,就該收費 不尊重自己的專業就是造成這個專業的萎縮 (幫人組裝、修理電腦等等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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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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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提到兩個層面的問題都是我非常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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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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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要告什麼
妨害名譽還是毀謗? 真的沒事別亂改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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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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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加重毀謗罪(以文字、圖畫散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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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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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國宴那件事,我覺得有人又要自找更多麻煩
殺了幾個婉君,只會激怒了千千萬萬個婉君 政府單位的某些掉漆作為,是可受公評的(包括諷刺),法院認證無罪的很多。 那些改圖的只要不是針對個人而是針對時事或可受公評的人或單位,沒有上面所謂的加重毀謗罪之嫌 當然,如果我們回到戒嚴前,那就不只是加重毀謗罪等可以解決了,所以我們現在是往新的戒嚴時期方向走?好像不對吧??? 此文章於 2015-03-18 03:23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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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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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又來偷渡了@@
開版的裡面說了 是被釣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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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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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第一點「與請求不符」就有很大的模糊空間
個人猜測大概是想先嚇唬人再跟你私下和解 目標:和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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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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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和蓋布袋開玩笑被告的一樣,隨便改只是想開玩笑,可是卻誤觸對方設下圈套
不過改得太過分確實可能造成當事人感覺不舒服,被告也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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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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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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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猜啦 例如說 想弄個開心點 搞笑點 諸如這樣的擦邊方式 然後修圖的就意會到要惡搞 然後圖修好對方就提告了 這有兩種可能 一是改的真的很扯 另一種是真的釣魚 或是亂入的 如果改成千萬不要請網友修圖那種文的 大概也可能會被告吧 此文章於 2015-03-18 03:45 PM 被 SpiceAndWolf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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