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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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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則手機洩密案的判決
工程師洩密三星手機提早曝光 判賠兩百五十萬
新竹一家專營手機測試的科技廠,去年四月間,受理三星 Galaxy S3原型機的測試,但公司一名洪姓工程師將手機外觀 PO上臉書。三星向科技廠求償。科技廠則轉而向工程師求償五 百萬元。法官審理後,裁定被告應賠償兩百五十萬元。 洩新機 hTC工程師丟差挨告 宏達電(hTC)研發新手機的28歲前資深工程師,去年8月 參加高中同學會時,把隨身攜帶的未上市手機借給同學用,未料 對方私下拍照傳給其他同學觀看,又被轉po上網,引發網友熱烈 討論。 宏達電發現新機曝光,將戴解僱並控告其背信。事後戴男與 宏達電達成和解,桃園檢方認為戴男並非有意洩露公司機密,昨 予不起訴處分。 ============================= 一樣是新手機洩密,一個被判罰250萬,一個不起訴 為什麼大小漢差那麼多 ![]() HTC工程師雖然是將新手機借同學,而被轉PO 但也是影響到公司了吧 此文章於 2013-03-07 08:57 AM 被 k!nn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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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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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上來說一個有意,一個無意;一個外人,一個自家人
S3那件只能說自己白目到極點 ![]() 蝴蝶機的事情算是被朋友婊了 S3的事件今天蘋果也有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0250%E8%90%AC S3那個白紙黑字的東西比較麻煩 引用:
如果真如新聞所報,公司損失這麼多,判賠250萬算剛好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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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此文章於 2013-03-07 09:06 AM 被 鋼蛋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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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夾縫
文章: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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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和解,一個沒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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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苦,也不能苦軍公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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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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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在台灣根本沒有祕密可言
就連國防都能洩密了 區區的手機哪算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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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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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事件:
三星向科技廠求償(未見報導有告刑事),科技廠則轉而向工程師求償 HTC事件: 宏達電發現新機曝光,將戴解僱並控告其背信。 事後戴男與宏達電達成和解。 S3是科技廠告民事求償,判賠 HTC是告刑事背信,民事已和解,刑事不起訴。 民、刑事不同,無法類比。 引用:
此文章於 2013-03-07 07:08 PM 被 frank338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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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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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A不當一回事,這兩位真的滿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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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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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嗯嗯..... ![]() 都是手機洩密,只是兩個下場不太一樣 ![]() 引用: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此文章於 2013-03-07 10:33 PM 被 k!nn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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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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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過失殺人 和 故意殺人 的差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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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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