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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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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慫恿你的朋友加入亞馬遜成為他們的會員,並有交易成功,你將可以從中獲得美金$5元的獎勵。
看這裡: http://www.amazon.com/exec/obidos/r...7660334-6234225 我要去算算看,從這種〝牽猴仔〞的行為中,我可以累積多少買dvd的資本。 不藏私!好東西跟各位好朋友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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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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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媽爽太小氣只出5美元給拉皮條.以前EXPRESS牽猴仔的報酬是10美元,不知現在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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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DNA
文章: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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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 express 現在牽猴費自從11月中後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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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南勢角
文章: 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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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大家快去註冊另一個帳號
這樣用另一個買... 變像的 conp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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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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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前一陣子報紙上曾刊登亞馬遜說顧客的資料(包括地址, 信用卡密碼等)皆視為公司財產的一部份, 如果公司經營不善或是什麼的, 這個是屬於可以變賣的財產之一, 引起很大的反應...
害我不敢在亞馬遜買東西啦.. 不知還有其他網友看到這一則新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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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虎山旁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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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到這則新聞
之前我有貼上來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不過好像沒有結果 大意好像是說Amazon修改了他對會員資料的權利 把會員資料當成是他公司的資產 有權可以將會員資料賣給有需要的人 ....... 我找找詳細一點的資料再貼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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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虎山旁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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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小弟在10月份貼的資料:
這期的pchome妙聽聞裡有一篇對amazon的報導,大意是: 網路書局amazon對顧客發表新的隱私權條款,內容指出, 顧客資料是他們財產的一部份,所以亞馬遜關門大吉的時候可以轉賣出去.保護網路隱私的[電子隱私資料中心(EPIC)],已經斷絕與亞馬遜的合約. 這樣以後在上面買東西不是很危險??? 誰知道哪天AMAZON會不會把信用卡資料洩漏出去??? 大家對這看法如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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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Grand Hotel Mackinac Island
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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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民生報新聞:顧客資料 亞馬遜當作商品
亞馬遜(Amazon.com)網站出售購物者的購物習慣、信用卡號等資料的新政策,招致兩個網際網路隱私權維護團體的不滿,他們要求美國聯邦管理當局命令該公司必須徵得顧客同意,才可採行這項作為。 強克巴斯特公司與電子隱私資訊中心4日向聯邦商業委員會投訴,該會以往曾介入類似的案例。 亞馬遜在8月間修改隱私權政策,對顧客表示,該公司現在將所擁有的顧客資料視為該公司退出網路零售業或出售部門時,可以出售的公司資產。 顧客指出,亞馬遜宣稱該公司認為,顧客姓名、信用卡號、電子郵件地址、雇主、想獲得的禮物清單、顧客照片等資料都可以出售。 亞馬遜改變政策後,也不再讓顧客拒絕該公司將他們的資料交給其他零售商。 強克巴斯特公司與電子隱私資訊中心主管,要求聯邦商業委員會禁止亞馬遜透露曾表示不願個人資訊外洩的顧客資料,並准許顧客將存在亞馬遜電腦中的資料清除。個人資料外流時,亞馬遜應該告知顧客。 但亞馬遜發言人說,刪除資料是不可行的作法,因為公司進行稽核時,需要這些資料。 【2000/12/06 民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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