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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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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用仿冒零件? 中華電︰違法賣方承擔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本報讀者張先生來函指出,中華電信是台灣最大的電信業者,但在採購設備的標案時,卻讓使用仿冒零件的廠商得標,相對於有些廠商因為使用有專利權的零件,成本、標金相對較高,根本拚不過使用山寨版零件的廠商。
張先生認為,中華電信放任廠商使用山寨貨,不但不顧及合法廠商的權益,置大眾的消費權益不顧,更已經嚴重破壞台灣的國際形象。 對此,中華電信指出,中華電信相當注重智慧財產權,且所有採購合約中都會註明針對智慧財產權的規定。也就是說,售方應擔保本案所有設備,包括硬體、軟體、技術、服務、專業知識及一切提供購方(中華電信)標的,均未侵害任何第三者擁有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或任何智慧財產權及其他任何權利,否則售方應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包括購方因此遭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一切損害及支出的費用。 中華電信強調,每年採購設備量體龐大,且採購設備中的零組件龐雜,中華電信的人力,不足以一項一項去探究零件是否侵權,因而訂出上述規定,並且得標廠商出貨時都有提供專利授權書。 張先生來函所指的是中華電信某個標案中的LC光纖連接器。張先生說,LC光纖連接器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普遍的光纖接頭之一,這款連接器是由美國Lucent電話公司所開發,所以又稱LC連接器,目前的專利權也是由美國OFS公司所擁有。 張先生說,LC光纖連接器每顆約五至十美分,佔成本約十%,若使用合法的光纖連接器,投標金額一定較高,根本無法與使用山寨版的廠商競價。 張先生說,中華電信挾其民營化後的龐大資產,以及每年龐大的採購預算,卻放任廠商使用山寨版的光纖連接器,希望中華電信可以保障合法,打擊非法,否則台灣永遠只能停留在山寨國的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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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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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 ?
買了毒奶粉 毒死兒子 父母要負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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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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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世代該降價了
![]() 這種如果查到底一定很有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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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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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在知情的情況下半推半就呢? 更何況, CHT 會把客戶當兒子? 您說笑的吧! 當孫子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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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萬無一失的防呆機制,因為呆子們總是創意無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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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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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標不到,還可以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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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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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個人感覺 這件事情 若說的內容是真的的話 投書並不會不妥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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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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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Lucent 產品的代理商有意見吧........
以前就有遇過台灣的廠商直接從第三地例如歐洲、加拿大進口相同的設備去投標, 讓美國原廠的台灣代理商氣得跳腳,可是人家也是有當地廠商開出的產品文件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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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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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還有孫子阿? 我以為是凱子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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