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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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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的紅單,是否可申訴成功?
本人相信大部分的警察是會保護人民的……
本人在當天遇到前方黃燈號誌快紅燈時,由於因為該路段是屬於T字型路段,右方是沒有路口的,但是卻沒有看見機車二段轉彎的告示牌和機車待轉停車格,因此直接左轉。 但是到巷子裡後,大概10多秒的時間,由於天色黑暗看不清楚,有位人士忽然招手請我停車,才赫然發現是警察。現場有兩位警察,兩位並沒有帶警帽,手上也沒有攔車專用的閃光棒,只是像招呼計程車那樣的請我停車,完全沒有想到兩位是警察,後來被告知說無法紅燈左轉,但是也由於前面的理由,並沒有待轉的任何標示和停車格,因此只好加速左轉,且兩位警察埋伏的地點距離巷口非常遠,時間早就已經過了10多秒,是否清楚看到我是黃燈左轉的還有待釐清事實。並且本人記得早在幾年前,就已經規定警察是無法隱藏式執法的。 只不過,調查我行照的時候,警察的口氣也不是那麼的溫和,檢查我的行照,發現沒多久即將過期,並口頭說:還好你行照沒過期,不然我又可以加開一張罰單… 我忍住心中的情緒起伏,行照由我手上交出給兩位警察檢查,拿出我的行照,嘗試要放回去塑膠夾,但是放不回去,就直接交環給我讓我自己收回。 且用藍筆將我的行照換發時間給圈了起來……,個人是認為,這種事情只要口頭告知即可,有必要隨意在我的行照上面畫圈嗎? 本人隔天有前往現場拍照,拍攝當地的路況,的確是沒有待轉格以及待轉告示牌,本人也不是當地人,對於該路況也不是很熟析,因此,本人在此申訴的重點如下: 1. 當員警執勤的時候,未佩戴警帽以及閃光棒,機車也熄燈停在路邊的車後是否有先違規的嫌疑? 2. 該路段黃燈左轉,但是卻因為兩位員警在巷子比較深的地方,因此是否有故意挑選地點的嫌疑? 3. 詢問的口氣欠佳,員警有權利在我的行照上胡亂劃圈嗎? 本人知道台灣警察在年底的時候會有所謂的績效考察,但是大眾也都知道每當年底,警察就會開始隨地取締硬是增加業績,該兩位員警也不像是交通警察,是否為平日業績欠佳的普通派出所刑警? 本人自有駕照開始,被開紅單的機率非常低,但是唯有此次的決判我無法認同,雖然想要當面向該員警釐清,但是和女友對著兩位員警的態度,我想應該不會這麼容易退讓,我只是一般普通市民,平常也非常遵守交通規則,我也很感謝平常員警�努力帶給百姓的治安,但是我不認為警察可以因為績效壓力而任意取締。 請問各位前輩�,對於此情形是否有經驗可以告知後輩?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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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有一天都會死去 因此 有決心時不要猶豫 做就對了 我的ACG相關創作以及歡樂人生部落格!! 有空來交流喔!! http://blog.yam.com/raph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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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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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首先,要先知道員警取締的依據是什麼 如果員警是站在左邊的馬路 N年前取締的標準為"當員警站的路口號秩為綠燈時,該違規車輛路口的號誌,至少已經紅燈1.5秒以上(可以心中打拍子兩下)" 所以以現在樓主敘述的情況,我會認為樓主真的有違規,而且是闖紅燈,不是兩段式左轉的問題 行照在過期前,應該已經收到通知單很久了,我是不知道多久,因為我家人拿給我時已經快到期了 ![]() 一般把過期日期圈起來,是要提醒車主趕快去換照,另一個功能是,下次再被攔查時,員警就知道該車已經過期,而且已經被原諒過一次 ![]() 至於快到期,也會被圈起來我就不清楚了@@ 如果真的要咬該員警,例如沒有拿警示棒,服裝不整之類的... 請直接通知該分局督導室 ![]() 派出所的員警值勤重點並非只有交通部份 看交警的配備一個比一個還高檔,按個幾下紅單就自動跑出來了 這是手寫紅單的所比不上的 ![]() 業績壓力是上級給的,而上級要對議員交代,而議員是誰選出來的... ![]() 不過話說回來,業績壓力也不是真的那麼重,出去值勤回來,開個一兩張就夠了 這樣一天下來,也交代的過去,還有...很多員警都不愛開單 其實取締交通違規,並非真的是要開紅單,因為常常攔到那種案情重大的對象 例如酒駕、無照駕駛、累積紅單已經上萬元欠繳...或者是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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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此文章於 2008-10-20 03:00 A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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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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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不是交通警察,也是有交通罰單業績的,不過通常是丟給交通警察去處理。 要申訴成功的話,我覺得朝該路口允許機車直接左轉的方向比較容易成功。 該道路有禁行機車道嗎?有的話就要兩段左轉,沒有的話就不用。 因為兩段式左轉是設計給不能進入快車道的車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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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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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你犯法在先還想辯解
再說台北縣市現在一堆警察都這樣子 之前早就又開放隱匿性執法了 而且警察態度再怎麼差 還是改變不了你犯法的事實 就算去申訴你還是得繳紅單 就當交學費買經驗吧 當然你要去申訴就去吧 到時你可以發現裁決所的人可都是訓練有素的 沒萬全準備你去申訴一定會被反將一軍 想見識看看倒是可以趁這次的機會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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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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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員警執勤的時候,未佩戴警帽以及閃光棒,機車也熄燈停在路邊的車後是否有先違規的嫌疑?
2. 該路段黃燈左轉,但是卻因為兩位員警在巷子比較深的地方,因此是否有故意挑選地點的嫌疑? 3. 詢問的口氣欠佳,員警有權利在我的行照上胡亂劃圈嗎? 2.3項...許多警察都很無賴 畫了就畫了,他們躲了就躲了 你也只能認命了 第一項 警察有權攔車沒錯 但是沒有戴警帽.沒有指揮棒.口哨 這種的都是隨意找陷阱等你入甕的 假如我自認沒違規 通常我都是當作沒看到就給他騎過去 ~_~ 因為我知道只要一停車,警察就有理由刁難 就算他追上來,我也可以質疑他們沒有攔檢配備,看起來不是警察。 尤其天色昏暗看不清楚,萬一是壞人怎麼辦? 但若是警察配備齊全又是荷槍實彈 還是乖乖停車吧,免得出代誌 ![]() 接著是申訴方面 不知罰單的違規原因是什麼? 若原因是沒有依二段左轉 你必須到路口看看是否有告示牌 有的話,只能認命 沒有的話,拍張現場照片列印出來 就可以申訴了 此文章於 2008-10-20 09:38 AM 被 ★_★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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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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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你明顯違規在先! 2-警察態度不佳,也不能轉移您違規的事實! 3-您形容的路口,個人覺得根本不該設立兩段式左轉! 現階段台灣兩段式左轉規範已經過於氾濫了,嚴重壓迫機車族路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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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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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像不是這樣 50cc也不能進入快車道.. 兩段式通常是車流較多的路口就會設置待轉區 T型路有時還也搞不清楚能不能直接紅燈左轉 尤其是幹道四線,車流比較多,綠燈轉到內車道路口反而危險,等到幹道紅燈時,再左轉支線還比較安全 很多騎士都是綠燈直接停在路邊..等紅燈時再騎過去..但這樣對幹道來說是紅燈左轉 此文章於 2008-10-20 09:53 AM 被 Dragon 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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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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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機車能不能直接左轉, 或要待轉
有些地方有用燈示或待轉區來標示, 有些地方沒有 若沒有, 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 有時對這問題滿困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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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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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是很討厭上法院的,申訴通常都不容易獲得平反,如果你時間多,就像裁決所提出異議,上交通法庭,浪費那警察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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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鄉下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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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這樣的啊? 我一直以為警察出庭可以請公假又有五百元的證人費可領應該會很樂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9條2項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就目前提供的論點,看起來是有過失的,申訴成功的機率很小 除非能舉證,行經的道路上,無法得知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例如:從小巷子內轉入,到違規路口處,無標示禁行機車或無機車專用道。一般標線都會在大路口處,所以以一般人的注意力是無法判定的~~~ 如果覺得自已有理由,可以申述看看囉,反正不用錢,罰單又可以晚點繳。 再看看警察局回函怎麼說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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