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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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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住家與樓下有漏水糾紛.應求助什麼單位
小弟家住五樓
四樓搬來了新鄰居 經過整修.裝潢 之後約一個月後 四樓向我家反應他們的浴室天花板會滴水 說是我家水管破裂的關係 小弟想請教的是 有什麼單位(或工會) 有在做這方面鑑定 可以釐清責任歸屬.而且具有法律效力 麻煩各位大哥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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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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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苗栗 & 新竹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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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請里長出面協調
若協調不成 請里長申請調解 法條部份~里長應該比較熟悉 若不放心里長~可以利用網路尋找相關的資訊 若有申請調解 記得解決問題後~要簽一份和解書 以上是小弟對於問題的回應 其餘細節部份 有請站上的專業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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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balwars PCDV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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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苗栗 & 新竹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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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五分鐘修改時效
補充一篇法令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 住戶水管或地板老舊導致漏水 維修費用原則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所以原則上是樓上樓下共同負擔修繕費用 但如果修繕原因是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例如樓上或樓下住戶)其中之ㄧ 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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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balwars PCDVD 此文章於 2006-09-17 02:16 PM 被 1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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