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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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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龜速車;你小心了 !
【聯合新聞網 民生報記者/連線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051231/15/2pklx.html 行駛國道的「龜速車」,將面臨重罰;一向以抓超速為主的高速公路,將改以取締「慢速」為優先,除了原本已在取締的內側車道,「掃烏龜」行動將擴及其他車道。警政署要求國道公路警察局自元月起宣導,3月開始取締,低於60公里的「龜速車」,3月1日起罰鍰3000至12000元。 警政署指出,未來各車道的慢速車將有不同定義和速限要求,最內側車道必須以最高速限行駛,若時速限制是100公里,駕駛人就必須保持時速100到110公里;中內車道、中線車道及中外車道還會另訂不同的「龜速車」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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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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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謝謝熱心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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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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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車不就罰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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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常跟淡水比冷的地方 =.="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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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流量過大時警察也不會抓車距 還是會看情況執法 但高速公路有時會塞車就是有路隊長賭著 在二高晚上遇過好多次,鑽了好長的車陣 發現是因為各車道有路隊長相鄰,後方車輛不敢/不好超車 導致前方道路一望無垠,後方卻大排長龍 個人覺得中外車道不要太慢還可接受 但內車道本來就是超車用 在中外車道有空位時不移出去一直佔著,實在讓人覺得蠻反感的 無法變換車道而需行駛內側車道,本來就該以最高速限行駛 這在考駕照都念過,可惜太多人都是答案背一背,考過就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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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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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好像效果有限,雖然路隊長看起來很慢,但是還是超過最低速限哪?不知道可不可以取締"路隊長並排行駛".....好吧!是來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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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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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真的! 真的路隊長不會低於60km/hr這麼扯! 通常都是很神奇的開80km/hr(無違規) ![]() 台灣高速公路太少線道, 也不可能做到分道速限................. 看來有得摸了..... ![]()
__________________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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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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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在內線遇到時速剛好80km/h的車子…
唉…這才痛苦,他老兄以為這已經很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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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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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一次是規定: 最內側車道必須以最高速限行駛,若時速限制是100公里,駕駛人就必須保持時速100到110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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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常跟淡水比冷的地方 =.="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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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中外車道遇到開七八十的,我會默默自己找機會超 在內線遇到速度不在最高速限的,賞它個連續閃燈請它讓路 相對的,內線前方車輛已經開在最高速限,我也會自己找機會超 畢竟人家無可議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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