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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mbs down 天啊!所得最高前40名大戶 竟有8人不用繳1毛錢的稅

2005-06-07 20:20/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你知道去年申報所得最高的前40名大戶中,竟有15個人所納稅額不到所得的1%,其中更有8個人是不用繳一毛錢稅的嗎?財政部長林全7日晚間表示,這顯示推動最低稅負制勢在必行,且最低稅負制將把個人、企業一併納入,財政部將在下週內提出最低稅負制方案。
政府稅改列車全力衝刺,為儘速推動最低稅負制,財政部7日臨時邀集部分財稅學者,研商最低稅負制的適用對象如果只針對企業、不針對個人的公平性意義,林全表示,目前初步規劃個人、法人的部分都將納入最低稅負制,但不一定是適用最高40%邊際稅率的人,而是從所得來做考量。

林全指出,3年內將租稅負擔率提高到15%是為使稅制合理化,並不是要加稅,且是與經濟景氣息息相關,為了使高所得者多多少少可以繳一些稅,所以要推動最低稅負率,對於富人經常透過捐贈方式避稅,財政部雖然已經堵住捐地節稅的管道,但有錢人還是可以利用未上市股票或捐贈一些括字畫、古董、靈骨塔等難以鑑價的東西來避稅。

財政部也統計去年申報92年綜合所得稅資料指出,在所得最高的前40名大戶中,有15人繳納稅額不到所得的1%,其中更有8人是一毛錢都沒有繳,主要都是透過捐贈來規避,所得最高的這40名合計所得為270餘億元,第40名的所得也有3億元以上,這40人合計就捐贈了180億元,僅有5、6個人是規矩報稅的,且適用38%、39%的稅率。

林全坦承,依照現行稅法,國內確實有很多高所得者是沒有繳稅的,由此也可以看出推動最低稅負制是勢在必行,目前規劃,根據現行所得稅可作為列舉扣除的部分並沒有改變,但在實施最低稅負制的情況下,將只有現金捐贈的部分可以作為扣抵,以實物進行捐贈的非現金部分,將併入所得計算最低稅負,讓高所得者多少繳納一些稅。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報
     
      
舊 2005-06-07, 09:2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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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這樣改下去,倒楣的絕對還是一般薪水階級的老百姓
 
舊 2005-06-07, 10:0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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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R423
Junior Member
 
R4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966
合法避稅 我覺得很合理阿!! 你老百姓中小企業..每年跟會計師在那邊橋

還不是也是未了降低繳稅!! 我們公司連員工去買10飲料都要打統一編號

合法避稅沒啥好不爽的吧!! 有合法的方法避稅...不用是笨蛋!!
舊 2005-06-07, 10:11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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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23離線中  
Chief_WU
Senior Member
 
Chief_W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401
為什麼捐贈就不用繳稅?
舊 2005-06-07, 10:1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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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_WU離線中  
Eric650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242
稅改的最終目的就是加稅, 現在說的都是藉口, 改了以後
木已成舟, 你反對也沒用
舊 2005-06-07, 10:30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ric6502離線中  
ddd4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月球隔壁
文章: 60
引用:
作者R423
合法避稅 我覺得很合理阿!! 你老百姓中小企業..每年跟會計師在那邊橋

還不是也是未了降低繳稅!! 我們公司連員工去買10飲料都要打統一編號

合法避稅沒啥好不爽的吧!! 有合法的方法避稅...不用是笨蛋!!



那些巨額避稅法律,根本就是為某些有錢人而設,一般百姓一輩子也用不到,基本上就是"巧取豪奪法".

那些為此法幫腔護法的.....不是混蛋,就是笨蛋!!
舊 2005-06-07, 10:3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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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45離線中  
caros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62
那好

乾脆規定通通不准避稅好了

這樣大家都高興了吧?

倒楣的應該是育幼院老人院慈善團體公益團體跟藝術團體與體育團體吧

這樣大家絕得如何
舊 2005-06-07, 10:43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ros離線中  
R423
Junior Member
 
R4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966
引用:
作者ddd45
那些巨額避稅法律,根本就是為某些有錢人而設,一般百姓一輩子也用不到,基本上就是"巧取豪奪法".

那些為此法幫腔護法的.....不是混蛋,就是笨蛋!!


大哥你的最後一句請先收回吧
不能這樣解釋!!
稅制不公平大家都知道..我也只是上班族! 我當然知道有錢人有他的辦法不用繳這麻多稅
但是"這是政府的問題"對吧!! 不能因為我有錢...我有辦法合法避稅!! 就要被圍剿!!
那些圍剿的人..大多都是葡萄酸啦!! 如果稅制公平..大家舉手贊成~~

很清楚的..如果今天我是事業有成的企業家...明明知道不用繳這麻多稅! 可以合法避稅
試問....誰不會去搞這套? 也不用說巨額避稅啦!! 我們家就有一個會計師
每年幫幾十間中小企業..透過合法方式避稅!! 這對於一般人公平嘛?
當然不公平!! 但是這些合法避稅是誰規定的? 政府吧!!

要罵請搞清楚對象....不然的話!! 我看全世界的會計事務所..大概找不出幾位"有良心"的
舊 2005-06-07, 11:0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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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23離線中  
kido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90
有本事的人把錢丟到「避稅天堂」,
一毛都不必繳,
等你能夠做到老闆,
你就會發現避稅根本是輕而易舉的事。

而且並不是規定准不准避稅的問題,
本來稅法就是很多漏洞可以鑽,
世界各國都是如此。
所以,
領死薪水的人就自認倒楣吧!
舊 2005-06-07, 11:0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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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o1離線中  
saiz
Golden Member
 
sai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621
合法避稅並沒有錯.要罵應該罵立法的人吧.
為什麼要整天吵.而不讓法律能與時並進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啊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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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6-07, 11:1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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