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 http://www.ettoday.com/2005/05/19/138-1792624.htm
這款的人權... 立委:嫌犯瞪被害人 檢方唸證人住址 2005/05/19 12:09 Video 聲援劉英傑,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與他通電,表示處分過重。 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內政部一再宣稱「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要求全國各社區成立巡守隊協助警察維護治安,但巡守隊員抓到搶犯,以證人身份出庭,反遭王姓女檢察官疑視為嫌犯的情形。檢方不但沒依證人保護法隔離偵訊,還在具有前科累累的搶犯面前,三度大聲確認證人住址所在,嫌犯當場怒瞪證人、被害人,導致證人及被害人現已生活陷入恐懼之中。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今天上午偕同北縣永和市秀朗區民族里的巡守隊員,以及被害人出庭,質疑扁政府喊出「全民拚治安」,實際上卻是「全民拚生死」的情形。洪秀柱指出,今年4月初,永和秀朗區民族里巡守隊員深夜執勤,發現兩名歹徒持刀械行搶獨行婦女,4名巡守隊員遭歹徒砍傷,仍奮力制伏歹徒,將嫌犯扭送永和分局偵訊後依強盜罪嫌送交板橋地檢署偵辦。 證人與被害人指出,王姓女檢察官於5月初召開偵查庭,事前證人曾電聯書記官,要求依過去慣例,依證人保證法,將被害人、證人與嫌犯隔離偵訊,沒想到開庭當天,傳喚被害人與證人到庭時,竟讓嫌犯的胎弟同樣依證人身份一同出庭,接著又讓嫌犯進入偵查庭,被害人、證人及加害人三方頓時「大眼瞪小眼」,處境尷尬。 證人與被害人表示,王姓女檢察官在偵訊過程中,不但三度大聲唸出被害人、證人的住址,還以「提醒」的方式向嫌犯確認,證人的住址所在就是發生搶案的地方,導致嫌犯怒瞪證人及被害人,報復意味甚濃,王姓女檢察官卻完全視若無睹。 證人與被害人指出,他們原本合力將嫌犯扭送警局時,警方調出嫌犯資料,才發現兩名嫌犯前科累累,可是案子進了板橋地檢署,王姓女檢察官偵訊完畢後,還「非常客氣」的關心嫌犯「有沒有話要說?」他們認為檢察官明顯禮遇前科累累的嫌犯。 據指出,當時證人有意趨前提醒王姓女檢察官是否該依法隔離偵訊,反遭檢察官怒斥喝令退後,還很不耐煩的問證人「你有什麼話要講?」且檢察官不待證人說話,馬上補上一句「我跟你講哦!案子進了法院,法官開庭審理時,還會傳喚你,到時候你要出庭。」隨即結束該案的偵查庭。 洪秀柱表示,證人保護法及其施行則明訂「隔離偵訊」的需要,但法學素養深厚的檢察官卻未正視,反讓證人、被害人在沒有任何防範保護措施下與嫌犯當面對質?導致證人及被害人心生恐懼,顯然扁政府喊出「全民拚治安」,實際上卻是「全民拚生死」。 ------------------------------------------------------------------------- 這女的檢察官不知道是不是收了某些好處.... ![]() 這樣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當證人? 這個女檢察官最好革職查辦!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
大概要那位a開頭的出來解釋一下才知道真相為何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693
|
不能說現在的人太冷漠
這種自目的人碰上一次就"ㄘㄨㄚˋ塞"了 巡守隊員若單身還無所謂,要是有一家老小,那怎麼辦 這個女檢察官未免太白目了吧!
__________________
錢難賺,郤花的快........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17
|
最好公佈這檢察官的名字,
看他之不知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引用: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
這種事發生,怎麼都沒把這位大檢察官名字報出來咧?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1,392
|
這樣配當檢察官嗎?
![]() A頌獅出來解釋一下這樣該如何處置檢察官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
現在是沒有真相的年代,
媒體的報導,不可完全相信. |
![]()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35
|
新聞報出來了
那檢察官應該活不久了吧.......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
就算是檢察官亂搞也拿她沒辦法
我國法律對於公務員犯錯的處罰 是超級寬的 尤其是法官、檢察官之類的 幾乎沒人能動得了 只能靠他們自已的良心和自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