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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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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該掛誰名下?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女方家人要求要將房子過戶給女友,才準結婚,
雖說掛誰名下都無所謂, 但是頭期款是我付的,貸款也是我在繳, 還是有點心理不平衡啊! 想提共同持有,又怕得罪女方家人。 長輩說這樣是給未來的老婆保障, 迷之音:難道娶一個大小姐回家的某人不需要保障嗎? 不曉得各位已婚的前輩對此有何想法? 此文章於 2005-03-13 08:05 AM 被 GPF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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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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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想婚姻破裂什麼都沒有了
你繳的錢當然就掛你名,她家出多少錢? 亖百萬他們出二百萬我沒意見 娶這種大小姐我只能說最好不要後悔,除非你忍的住 此文章於 2005-03-13 08:17 AM 被 dragon-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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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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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必要一定要在結婚前就買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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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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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要不要過不是重點啦
是將來有無離婚可能才是重點(平安無事最好,萬一結婚後離婚,請問會如何啊?) 另外如果要過也可以啦,先立下白紙黑字把原因及條件寫出來(請公證人見證) 要先分清楚,免得將來結婚吵架時,又來揮 很多夫妻吵架都是家裡東西是誰的開始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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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路上的女生怎麼越來越高? 女生圓臉比例似乎越來越高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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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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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半
都還沒結婚 錢你在付 還沒必要全立在她名下吧 倆人一起持有 比一個人持有爽度應該會比較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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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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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的人才會被斤斤計較的感情牽著走
在可以照顧人以前要先照顧的了自己 要是真的過戶給她, 改天離婚了, 那你是什麼也沒有 四五十歲重新開始, 輕重自己衡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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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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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也不是這樣當的
平常作好人吃吃小虧也就算了 房子這個大的...3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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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蒿棘居
文章: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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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 你這些話也能套用在女生身上咧 要是真的沒要求過戶,改天離婚了, 那妳是什麼也沒有 四五十歲要再找個長期飯票,那可是難如登天咧 所以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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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很長,夢卻難圓 如果可以,我想縮短天空和大地的距離,夢想和現實的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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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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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持份是較好的
你也可以問嫁妝給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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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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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人都這樣欺負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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