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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hol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628
不一樣的聲音

在研究所版看到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陸官集體開除事件發生於3月3日,陸軍官校四年級電機系學生王維新、葉振邦、周凱宏、陳吉雄、溫啟元在考測「車輛工程學」時,夾帶小抄被監考老師馬榮華中校查獲,事後五人寫悔過書,馬榮華也准他們補考,重考後五人都及格。
依陸軍官校校規,學生懲處一大過者,交學生自治的「榮譽法庭」審判;兩大過者則由校方的學生獎懲評議委員會決議。3月8日,學生調查委員榮志忠完成調查報告,建議依校規懲處大過一次。
3月15日,學生榮譽法庭第一次開庭,結果七票過半數決議「留校察看」。但這項決議遭退回重審。21日,榮譽法庭第二次開庭,仍維持原判決「留校察看」。但仍遭校方推翻。
4月2日,陸軍官校召開第一次學生獎懲會維持留校察看處分,5票贊成退學。這項決議還是未被採納。14日,校長楊國強核定五名學生「退學」。
五名學生委請律師送交訴願書給官校轉呈報國防部;陸軍官校則召開學生申訴委員會,先對五名學生發出「退學暫時撤銷狀」,命其兩日內返校。五學生返學後,5月15日,官校再開學生獎懲會,以19票壓倒性決議將原「退學」處分加重為開除。
這麼說是陸官校長裁量權可超越學生法庭囉?湯耀明部長不是一再強調加強軍隊法治化與健全申訴管道嗎?這五名軍校學生幹部的訴求只是能將審判過程透明化而已,湯部長口口聲聲要學西點軍校,人家西點可是對這類情事有客觀的審判原則,陸官是否得重新考量,給予這五人一次重生機會?
希望看到的人能將此聲音利用任何管道散發出去,還原真相,給予這5位優秀學生幹部一個真正公平的審判結果,而非媒體與陸軍官校的刻意誤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03-06-13 07:01 PM 被 dighole 編輯.
舊 2003-06-13, 05:2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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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hole離線中  
dighol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628
小弟持中立立場!
 
舊 2003-06-13, 05:27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ighole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5
哈哈
我蠻想知道有色字是誰寫的??
我也想知道西點軍校是怎麼看待作弊學生??

請不要受人誤導而感情用事
審判透明化也不能掩蓋犯錯的事實
若那些學幹真自認優秀
那請勇敢且自豪的走出自己一條路
不要繼續依附在國家體制下
並吐出國家栽培他們所用的稅金

這也是一種聲音
同樣也歡迎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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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偏頗立場
想比可憐??到後面慢慢排隊吧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03-06-13, 06:33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8526425現在在線上  
Justic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269
小弟是傾向於退學

作弊本來就是不對的
雖然有人會說...學生時期誰沒作過弊 ?
但是不能因此就把錯事合理化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3-06-13, 07:18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ustice離線中  
vonjay
Basic Member
 
vonj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永康街
文章: 14
小弟真想說"夠了"

請問一下
法官可以不依法律判決嗎
依法判決才是正確的吧
並不是只要組成法庭就可以任意判決並具有正當性
我國的民事及刑事法院設有三級法院
而行政法院也有兩級法院
上訴審的設立
就是為了救濟
其中當然也包含了法官違法判決
而裁量亦並非無範圍
而是須合於法所規範的裁量空間內為之

就官校來說
依陸軍官校「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及學校「學員生學則」第一章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的規定
不論是學生法庭的判決或校長的決定
以法的立場論
都違反了該校上述的規範
難道學生法庭的有依校規作正確判決嗎

請深思吧

說實話
小弟四月份就接到這案件
知道的比媒體更早也更多
何況一開始都是學生的單方資訊
小弟無意說誰對誰錯
對於當時學生面對我們不願接該案後
就揚言將召開記者會
當時小弟就建議
以合法的管道救濟才是正確之途
可以申訴
可以訴願
最後還有行政訴訟以玆救濟
為何要執意於媒體

小弟常在這潛水很少發言
這件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在78區討論了
小弟也一直保持沉默
只是我很想說
台灣人
如果我們還要進步
就嚴格的要求自己吧
我們對人應該善良
但絕對不是是非不清的偽善

如果口氣不佳 請見諒!
舊 2003-06-13, 07:30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onja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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