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數位影音討論群組 > 影片討論區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cwj51688
Elite Member
 
cwj516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關於這次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對民眾權益之影響聽聽法律專家怎麼說?

以下文章轉貼自天理國際智慧財產權事務所執行長翁自得先生(1993年「特別301」談判隨團顧問)2003年4月22日記者會發言摘要



到底要把國人當著作權的「白癡」到何時?

  11多年來,著作權主管機關已多次向立法院承諾,等加入WTO後,將依WTO的標準,全盤修正著作權法,但這次行政院版著作權法草案只顧依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所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及「世界財產權組織表演及錄音物條約」等兩條約(我國非會員國,無遵守之義務)而新增規定,並加重刑事責任,到底要欺騙立法院到何時?要把國人當著作權的「白癡」到何時?

從國外購物網站郵購原版的DVD一片送人,不論是否送出,要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規定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那一個國家有如此殘忍的規定?

  因從國外購物網站郵購原版的DVD一片送人的「輸入行為」,違反現行著作權法第87條第四款規定,「送」之行為,違反行政院草案第28條之一及第91條之一第三項規定之「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罪」,意圖「送」而持有或公開陳列之行為,違反行政院草案第28條之一及第91條之一第三項規定之「意圖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而持有或公開陳列罪」,均「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且依行政院草案第100條修正規定,均為非告訴乃論罪。

看完專家的說法,您也認為我們的權益不該被犧牲,那麼請您加入我們抗議的行列,爭取我們應有的權益---請閱覽另一個名為『重修著作權法─還原真品真相』標題的討論串
     
      
__________________



★☆★☆★☆★☆★☆★☆★
不斷持續學習,不斷保持懷疑
才能不斷成長,成就豐富知識
☆★☆★☆★☆★☆★☆★☆

此文章於 2003-04-24 09:52 PM 被 cwj51688 編輯.
舊 2003-04-24, 09:41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wj51688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57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