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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 Pig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
搬200公斤藝品意外身亡 母淚訴19歲兒沒辦勞健保

很多年前我一個表弟也是差不多這個年紀
跑去打工 從高處摔下來
後腦著地 昏迷指數三
最後拔管死亡
雇主也是沒啥在負責的

我的小孩若是要去做這些低階賣體力與勞力活的打工
我應該也是會反對



https://tw.news.yahoo.com/%E6%96%B0...-201000107.html

19歲余姓男子27日在倉庫搬運水晶洞藝品時被倒下的藝品重擊身亡。新北市蘆洲警分局28日會同法醫相驗,家屬出面痛訴孩子只是去打工,也不知道竟然沒有勞健保,希望相關單位重視、不要再發生類似事情。勞工局指出,勞檢處將要求雇主給予職災補償費用,同時協助家屬辦理職災慰助。

警方調查,余男當時與另名26歲同事蔡男一起進行大型石雕水晶洞藝品搬運作業,46歲搬家公司余姓老闆則在貨車上等待未下車。當時疑似因固定不當或重心失衡等原因,搬運過程中200公斤重的石雕水晶洞瞬間倒塌,余男頭部遭重擊,送醫急救無效身亡,蔡男則砸傷右腳自行掛號就診。

****

家屬28日到板橋殯儀館相驗,陳母出面受訪,淚訴她們心裡有很多的疑點,「他才19歲,可是卻把一個這麼危險的東西讓他去執行」,而且只有他一個人出事情而已,直言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需要檢察官可以讓她知道兒子是到底怎麼沒有的。

延伸閱讀
     
      
舊 2025-12-29, 02:5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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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 Pig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依勞基法規定就算是工讀生,雇主也有義務為其投保勞健保,雇主未投保者,雇主須負責賠償勞工所受之損失(勞保被保險人身故給付應該是40個月投保薪資)....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

引用:
第 72 條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投保單位未依本條例之規定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負擔者,按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二倍罰鍰。投保單位並應退還該保險費與被保險人。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之。

投保單位於保險人依第十條第三項規定為查對時,拒不出示者,或違反同條第四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投保單位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修正生效前,依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一倍者,其應繳之保險費仍未向保險人繳納,且未經保險人處以罰鍰或處以罰鍰未執行者,不再裁處或執行。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25-12-29, 03:2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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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201
19歲的普通人大多數不知道社會險惡

我以前打工也是碰過壓榨勞工的
人力需求大
第一天應徵的人很多
但我記得很清楚
某位8+9氣質跟其他人都不一樣
所以我有注意到他
發現他看苗頭不對
不到2個小時就跑了
只剩下普通大學生傻傻的做
說不定8+9警覺性還比較高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5-12-29 04:56 P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舊 2025-12-29, 04:54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althfirst.離線中  
venon091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6
規定是規定

事實上還是很多工作根本不按規定保勞健保,

親戚中就有才剛退伍到工地工作被電死,過了這麼多年,台灣慣老闆沒有下限

太多要你自己去公會自己保的

慣老闆 還會到處哭么 台灣人不吃苦、挑工作呢
舊 2025-12-29, 05:31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enon0916離線中  
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7
懸空徒手搬運200公斤重物,就算找2個館長也辦不到,
雇主沒有提供適當機(器)具及人力,迫使員工在不合理的工作環境下作業,
是本次意外的主因,老母可以提告雇主刑事業務過失致死,附加民事慰撫金。
舊 2025-12-29, 05:33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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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現在在線上  
銀鐵人
Amateur Member
 
銀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1
維尼可以扛200斤不換肩,離題了,不過去做這種打工能領多少薪資?

此文章於 2025-12-29 05:44 PM 被 銀鐵人 編輯.
舊 2025-12-29, 05:3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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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鐵人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新聞寫打工, 但以這個時間歲數點, 會不會是日工? 兩者略有不同.

有雇約時期明定的工作/打工, 應該有入職文件, 如果老闆沒按照法規, 告死他!
但如果是日工那種, 我不太清楚規定是什麼, 以前有看過幾次(不是我方請人).
舊 2025-12-29, 10:0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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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不當的字眼
Advance Member
 
不當的字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50
這種東西要安全小心作業,物品本身就要包住厚厚的泡棉棉被毯子綁好黏好做保護。
上有吊臂下有推車滾輪。
雖然說人多也可以解決,而且時間比包裝拆包裝的時間還要少。
可是人多去搬就要大家施力節奏一致正確互相配得上,新來打工的很難做到這種默契。
老經驗的人知道怎麼躲危險,或者說以前不會躲的已經受傷改行或人生登出,新來的打工仔不知道這些。
會打這種工的,肯定家裡面不會太好過,不可能還有個十萬塊閒錢去請律師搞定。
檢警如果查個三個月半年一年起訴,家屬大概得到求償結果已經超過一兩年以上,法官檢察官為了減少工作量又特別愛你們私下和解;你們不和解我就把案件拖到你們誰撐到受不了壓力願意和解。
突然想起我那個離婚的小舅,判決說他對小孩有探視權又怎麼樣?離婚後不讓他探視,他是還有很多錢可以請律師繼續打官司嗎?
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舊 2025-12-30, 10:4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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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字眼離線中  
creep8276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內心深處
文章: 27
有啥好奇怪 違建 違法 每天睜眼一堆 只能自求多福

這孩子就是沒人帶沒經驗 又碰上兩光無良公司

年輕人好用有力沒經驗沒腦 這種只能靠自己運氣

只要能在工地混上3-5年 保證懂趨吉避凶 滑頭滑腦
__________________
永遠監督執政者陣營
而不是監督敵對陣營
這是本質上的區別
即便你跟我同一邊
舊 2025-12-30, 04:3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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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ep8276現在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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