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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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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台灣法律也不保障消費者
今天你買到產品有問題
要和商家退貨
商家可以皮條不承認不甩你
你去找消保官陳情
消保官幫你向商家爭取權益
但消保官無強制力
商家一樣可以皮條不承認不甩你跟消保官
擺明就是你有種 有錢 有閒去法院告我
不然看你奈我何
你就算為了幾千塊甚至數萬元去法院告他
最後了不起拿回貨款
想要拿回中間所受到的損失(物質與精神)之賠償
是非常的困難
幾乎不可能
在這機制下
當然惡質商家越來越多
商家也不怕你去告他
反正你有種 有錢 有閒去法院告我
以上為本人受害經驗
希望是我自己倒楣
大家都遇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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