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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你不講法條要講什麼?
你以為meta是軟柿子,可以隨便揉捏不會反彈的喔?
一直提歐美有什麼用,我們又不是歐美,你是想加入歐盟還是想成為美國的一州?
臺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有自己的法律,自然是照我國的法律規定來走。
meta如果已經遵照我國的法令,請問你憑什麼封鎖它?
因為它做得不夠多?
那小紅書連做都不肯做,更不肯配合,你卻無所謂?
遵守法令的公司你要把它封鎖,不遵守法令的卻任由為所卻為。
那誰願意守法?以後大家都不配合,也不提供相關資料,要如何打詐??
而且你似乎一直把臉書當成詐欺集團了,再說一次,meta不是詐欺集團。
所以處理的順序,當然是問題最大的公司優先。
小紅書本身不配合提供資料,不配合我國法令,加上資安風險最高,它不是問題最大的公司是什麼?
你怎麼會把願意配合的公司當成問題最大的??
搞不清楚重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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