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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Ficer-1
當工作的時候結算有異常的數字, 經驗會告訴我們不對勁, 然後一群人重審這個案子.
當判決的時候結果有異常的情況, 常識會告訴我們不對勁, 然而沒有人能監督任何案子.
以上應該有完整的回答所有疑問了.

常識告訴我們 完全的權力,導至完全的腐敗
所以不可以有完全不受制恆的權力
可是事實告訴我們
司法,很一開始建立架構就沒考慮到 "制恆" 是什麼鬼東西
舊 2017-03-31, 05:53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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