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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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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Lapis
再來會不會台北捷運公司也要引入第三方認證?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研究報告:

我國軌道運輸法規安全與責任之探討研究
http://www.cepd.gov.tw/dn.aspx?uid=7824

引用:
由於軌道工程涉及相當程度的專業領域,主管機關限於人力資源有限恐無法因應未來相關產品之檢驗作業,以及程序繁複的驗證工作。因此,交通部朝向由委外制度進行,授權由獨立機構執行此項作業。軌道運輸系統相關產品雖可依據「商品檢驗法」授權獨立機構執行驗證與認證工作,但參考日本「鐵道事業法」有關鐵道設施之檢查,乃於該法授權運輸省指定檢查機關,因此本研究建議仍應於「鐵路法」及「大捷法」授權較為適宜。因依據交通部目前所規劃獨立驗證及認證機構工作範圍,除軌道運輸系統相關產品檢驗作業外,將包含生命週期中相關系統安全審核作業,所以獨立驗證認證機構所需資格條件,應較一般工業產品檢驗機構之資格條件更為嚴格,若僅依靠「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授權,其授權工作將明顯不足。


經建會目前尚處於研究階段 ....

未來 IV&V認證制度 若納入「鐵路法」及「大眾捷運法」之修法,才會有強制性!!
舊 2013-02-05, 03:40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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