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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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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引用:
作者carage
總比被幹掉讓人來準備自己及家人的後事好...

講這樣是最容易的,我也猜得出來你會這麼說

總之我只是要告訴你,有把槍自衛這件事情,不是你想像中的簡單

美國那邊有這麼悠久的民眾武裝的事實,但他們可曾在甚麼時候能夠自衛這件事情有一致共識?每個州對這件事情都可能有不同規定、不同判例,請問台灣要遵從哪一個?

我們光是警察甚麼時候可以開槍都搞不定了,閣下認為一般民眾又是甚麼時候可以開槍?
舊 2012-07-22, 02:57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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