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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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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引用:
作者carage
只是一個普通公車色狼又不是啥槍擊大案綁票勒索之類的,你到底想說什麼?

針對第二個問題,在某些州,你確實可以毫無理由擊斃入侵者.
其他州,並不是禁止自衛,只是法庭對於開槍者是否受到威脅這個問題上會刁難.

第一點,我的重點在於如果台灣連小案都沒辦法獲得幫助,那時候你去講槍枝開放還有點意思

第二點,你所謂那些州,幹掉對方之後你要準備很多錢上法院,你不要以為在美國有把槍自衛就當作很容易的事情了
舊 2012-07-22, 02:54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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