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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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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7
以下這段話,我打了很多次:
別人家的錯,干他屁事!

這就像我家花了六千塊設置"家法",但也僅能管管自家的小孩。
看到路上的死小孩,我可以抓來"家法伺候"嗎?

別家的家長是可以"主動"地來我家借用一下家法,但這不代表我可以拿著六千塊的"家法"去他家打小孩啊!!!


邏輯搞清楚一點 ok∼!
舊 2011-06-05, 10:27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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