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末期病人 家屬同意可拔管
瀏覽單個文章
esp00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引用:
作者
炸彈魔
我覺的同意人至少該三等親全人數
不能有設定百分比例門檻
因為人是一個完整體,沒有80%同意,就讓他死80%的
加上目前不孝子女多,但孫子女孝順(隔代教養的親情)
冒名或代簽 要列入殺人罪嫌查辦
這問題簡單,不同意的負擔全額醫療費用不就得了。
2010-12-31, 12:17 PM #
12
esp00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sp002
查詢esp00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sp00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