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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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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 FENG的大頭照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財去人安.....

不太建議公佈 , 公怖後通常問題會更大條...

鄉民可以炮的很高興 , 不過對Po文的就...

這裡是不刪文的 , 上次有個買車的悔約po文取暖...

隔沒幾天又另Po道歉文...


你講的很有道理.
我也清楚,所以要公怖,也需要蠻大的勇氣,怕被告.
但是這是事實,且已有錄音存證了,被告時,也能舉證我說的是事實,而我也在文章中,明確表示會公怖了.
收據齊全後,就會把收據跟名片,拍成圖片,PO上置放幾天(至少七天).
以證明此為事實,並願對此言論負責.

PS:只放至少七天,是希望不要有某一天,莫明奇妙被告(怕麻煩而以,不是怕對方能告我怎樣),至少放這七天,我心裡有所準備.
舊 2010-05-26, 10:17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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