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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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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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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o5738
買賣無成交 哪來服務費問題?再者 原因出在對方違約 也應該是對方要付違約金 之前看過民法有這條文 真的要為你自己爭取權益 可以問免費律師 在既存證信函
台灣的仲介業 也常上報紙 被告 利用專業 騙人詐欺的一堆.............


以買賣雙法的看法是這麼沒錯,不過仲介他們自有他們的看法
他們認為,這筆交易已經談成了,價錢也幫你們談成了,解約是你們買賣雙方自己因素造成的
跟他們無關,所以"服務費"照收,才不會管你最後有沒有成交,跟他們無關

保證10個房仲10個都是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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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舊 2010-01-07, 02:0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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