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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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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引用:
作者sswang
大概講一下狀況~
日前透過仲介購買一間房屋,也跟屋主簽訂了買賣契約書,而仲介也在簽訂後跟我收取2%服務費,但賣方的4%尚未給付.
數天後賣方反悔,聲明想違約,並賠償我一倍訂金.到這邊都沒問題,但是接下來問題出在仲介的服務費.
仲介公司店長表示,他們已經促成簽約,視同成交,因此2%服務費不退,而且屋主不給付的4%,也考慮從我們匯到履保帳戶中的訂金中扣除....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做法嗎?? 買賣不成我仍需付服務費,而且毀約責任不在我...我該如何拿回我所付出的金額呢?
先感謝大家的解答~


我覺得仲介的說法很奇怪
希望不是依法有據
這樣找仲介還真@#$#@!

另外
會不會你們買賣雙方有什麼動作
造成仲介誤會你們是想自己私下成交規避服務費啊....................

如果我的仲介在這節骨眼上扯我後腿
基本上這仲介沒機會賺我的錢了
而且納悶
因為我幾乎都快成交了
表示我真的是要買房子
這次賺不到還有下次
現在這樣搞
很有可能賺不到服務費還得賠上信譽
我也絕對不會將此仲介介紹給我朋友
有必要那麼短視近利嗎?
__________________
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舊 2010-01-07, 01:2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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