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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uperhan
真是不要臉的仲介,這種話也說的出來,反正說大話不犯法,
你有給仲介斡旋金嗎?他有跟你說要約書的事嗎?
若他無法證明他跟你提過要約書,他會罰更多
再來你可以去找各市區公所,有免費律師諮詢服務
因為這有牽扯到商業行為,也可以去找消保官協助
賺錢有術,雖然是小錢,但是不這種濫仲介賺的就不要息事寧人
雖然說你站的住腳,不過,專業的仲介都受過厚臉皮訓練,收錢是他最重要的業務
很難靠買賣雙方就說的動的,需要強制力的介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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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給3萬斡旋金,簽約時多加5萬變成8萬,並由代書存入屢保帳戶.
要約書的部分他有提,可是他強調簽不動產買賣意願書+斡旋金比較有誠意
因此我簽的是不動產買賣意願書
上面的確是提到說2%服務費,這個如果買賣順利成交我們不會跟他賴
但是現在是違約狀況...且責任不在我們這方...所以理當是退還給我們,然後仲介在去跟賣方求償...至少我覺得應該是如此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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