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wang
感謝各位~
我再講詳細一點~
簽約時我們先付了訂金8萬,因當天是週六,故約定上班日時補足到成交價一成(55萬)
但週日買方就反悔了,並打電話給仲介請仲介暫停交易,但仲介考量這需三方協定,因此約定週二晚上再談.
但根據合約我們週二早上就須補齊訂金,因此我們就匯入47萬並交付2%服務費11萬
而現在的爭議是,賣方認為他們違約時,只收8萬,因此只肯賠償一倍,也就是8萬
但這樣的情況下,我可能就是會拿到8萬,但少則損失2% 11萬,多的話可能損失 6% 33萬...
因此才想問看看仲介這樣的談法是否合理~
感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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