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 R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a9607
轉貼自樓上連結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59&postcount=29
引用:
作者nxxk
到警察局之後警察一定會希望你們私下和解,因為如果你不和解堅持提告,
那個阻止你離開的人當場就要被收押。




沒那麼離譜啦
舊 2009-03-09, 03:59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 RO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