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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窮水盡!竹男餓壞潛入民宅偷吃東西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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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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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引用:
作者
diadiadd
換做您是屋主
您回到家,應該沒人的家裡忽然多一個陌生人正在吃您的東西
您是會先確認青年沒偷金錢等值錢的物品,還是先報警??
我想法律可以再改:竊盜為公訴罪,但贓物價值微薄,經原被害人同意或原諒者,得以告訴乃論論處,給一些不得已的小罪一個自新機會
2008-10-26, 10:36 AM #
16
Dragon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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