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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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含淚請好友吃"洋蔥".....
蘋果報:
28歲陳姓男子在台中市一家FREEDOM PUB擔任酒保,去年二月十九日凌晨他的郭姓友人到pub消費,見到一名加拿大籍女子,因不懂英文,請陳男當翻譯與女子搭訕,郭男與該女一拍即合便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陳男下班後去旅館找郭,見女子獨自裸睡在床,竟趁機對該女子性交,女驚醒後打陳一巴掌,陳男趕緊離去,女事後報警處理,陳先稱沒去過旅館,後又改稱去汽車旅館找友人喝酒,仍否認性侵,但因沒有通過測謊,法官判刑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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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女子若有保留直接事證,應該用不上測謊.
若沒有保留證據,光憑測謊應該不能直接定罪
不然就是新聞內容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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