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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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ucubird
很難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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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可以因為你未經預告就離職..造成公司損失而求償
(總要抽調人力補你的工作...)
所以..很可能搞半天...還是沒拿到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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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我倒是沒想到,如果是這個理由,我大概也站不住腳,因為公司有無損失是老闆決定的,它說有,我好像也不能說啥,那就不用花時間去抗爭了,好好找下個工作吧!
祝我找到好工作~薪水少就算了,老闆絕不能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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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真實例子:
通常工作有"特急件" "急件" "普通件",正常人會怎做?一定是特急件先做然後再做急件,該老闆就不同了,特急件先做再做普通件,"急件"怎辦?當然是留著等它成為特急件,然後才有理由要求員工做晚些,該公司5:30下班,沒做到9點,不算加班,也就無薪,所以就算員工晚上有事,也會被留下來能做多久就做多久,可憐工讀同事常常缺課!
(這招真強,花3萬元學得這招,應該夠了吧....)
該公司離職率之大:
繪圖與機器操作人員,每三年的離職率100%,也就是沒人能做到第3年,我自己才做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