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rja
大家講的是最糟糕的情況下.....我要講的是「不是每對夫婦都會離婚」
當然法律相關知識一定要有,以便不時之需,「萬一」自己就是離婚的其中一對
但是大家講得好像自己以後一定都會離婚似的......老婆要是不想離婚就不會發生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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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種破三分之一的離婚率,跟上個世代真的是大大不同了.
君不見很多上一輩的人婚姻是在忍受中度過(因為經濟不獨立,因為傳統的枷鎖....etc)
而且說句坦白的, 你先不愛你老婆還是你老婆先不愛你, 這種事沒遇到真的不能打包票唷~~
共有制我就比較愛你/分別制我就比較不愛你

這樣的另一半真的可以要嗎? 觀念真的就正確嗎?
如果能快快樂樂的在一起,財產制度用哪種應該都沒影響吧~
如果在一起很痛苦又因為怕財產有損失而不願意認賠離婚,後面的日子也是沒有品質,又何苦來哉~
人死後錢是帶不走的,專注在過程的美好/完整才是人生該做的啊~
當然沒有人是以離婚為目標去結婚的(除非是別有用心

) 但是財務法律知識有備無患啊~
而且前幾篇也分享到, 分別制還有 其 他 的好處.
引用:
作者HappyDay
引用:
作者海賊王-路飛
重點在....沒幾個男(女)人會(敢)在論及婚嫁之時說:我要跟妳(你)簽分別財制
你講到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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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沒這個障礙說~~~ 我跟我準老婆就是這樣談的. 兩個人都覺得這樣好.也決定這樣做.
兩個都是獨立的財務自由與個人財產.(這樣會很異類嗎....感覺是趨勢吧~)
寧可婚前談清楚,不要遮遮掩掩不敢談(那以後也難坦誠吧...) 總好過婚後常常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