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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海賊王-路飛
重點在....沒幾個男(女)人會(敢)在論及婚嫁之時說:我要跟妳(你)簽分別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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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到重點了.
引用:
作者惡蟲
信託的部份個人不是很清楚,如果房、地的所有人不是甲,原則上不能列入婚後財產中計算。
但是如果是為了規避剩餘財產分配而為讓與或其他處分,那麼還是會被列入計算。
如果變聯名,那就是兩人共有,平分。
沒改聯名,那麼增加的2100萬算是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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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賜教,那如果是找信的過的人,比如父母,把房地產設定抵押呢?
引用:
作者Jorja
很有意義的話題呀.....不過大家好像已經一付要防著另一半的樣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我相信還是有女人不用你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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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自己不用遇到,家裡人自然會先幫你想到.
但原則上還是希望各位版友能學到一些法律常識,就跟買車要安全氣囊一樣,別看那東西沒
啥屁用,看都沒看過,真的看到就是要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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