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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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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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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344
引用:
作者惡蟲
信託的部份個人不是很清楚,如果房、地的所有人不是甲,原則上不能列入婚後財產中計算。
但是如果是為了規避剩餘財產分配而為讓與或其他處分,那麼還是會被列入計算。

說不定有搞頭.....信託委託人(自己)要""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給受託人(銀行)
所以離婚前,委託人已經"不擁有"這些資產, 而是有該資產的處分或管理"權"
財產的名義所有人已經是受託人(銀行)了....

引用:
作者惡蟲
如果變聯名,那就是兩人共有,平分。

沒改聯名,那麼增加的2100萬算是婚後財產。

嘖~ 差別只不過是分到1200萬還是 1050萬 .....女人還是穩贏的啊~ (抖~)

引用:
作者惡蟲
男人如果夠聰明,心腸夠硬,就要女方簽分別財產制契約。
以後大家自個賺錢自個花,離婚誰也不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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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1-01, 03:07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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