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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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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巴西,有可能來嗎?
文章: 1,963
請問一件結婚財產的事

是這樣,我這邊有一位律師朋友,她一時好奇,想要了解台灣的法律為何?

巴西的法律是結婚前登記的財產算是個人的,只有結婚後的才是算共有,離婚要平分是只有結婚之後的財產。

請問台灣的情況為何?也是這樣嗎?


如果有簽約聲明,說財產各人歸各人的,這樣也就可以不用分了嗎?

請各位大大指點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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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努力,也比不上外國人…
舊 2007-10-31, 08:4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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