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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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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灣在日本時代就有法學博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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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清耀獲日本明治大學授與法學博士學位,成為台灣第一位法學博士

日本明治大學於 1932 年今日,以第八號「學位記」頒給葉清耀、授與法學博士學位,葉清耀因之成為台灣第一位獲得此殊榮的人。

葉清耀,1880 年生,東勢中嵙庄人。父親早逝,家境清苦,「公學校」畢業,上山趕樟腦油,當伐木工人,他的老師以他天資聰穎,因之輟學,十分可惜,乃勸其大哥務必助其升學。葉清耀乃得考進台中師範學校,畢業後在埧雅公學校任課,不數年轉任台中地方法院當書記、通譯。他感於委任官難出人頭地,於是負笈日本明治大學法科深造,為了籌措註書及生活費用,收購肥豬肉,熬成豬油,寄台銷售,如此數年,半工半讀,始克完成大學學業。1981 年他還考取了司法科高等考試,取得「辯護士」(律師)資格。

1921 年,葉清耀返台,在台北執業。他曾接下「治警事件」的辯護工作,這件被稱為:「開台未曾有的政治色彩巨案」,葉清耀在法庭上,為被論告「反叛罪嫌」的蔣渭水諸人答辯,慷慨直言:

「檢察官說:『台灣議會請願是危險思想,而且攪亂社會的安寧秩序。』這樣的看法是完全錯誤的,他們未曾破壞社會組織,或做過顛覆政府的行為,被告等不過是依憲法的請願權,行使請願而已。又說被告等企圖獨立,這更是妄斷。台灣沒有獨立的經濟,也沒有武器,只有炊事房的破菜刀而已,也沒有外國的援助,怎麼會獨立?」

1932 年,葉清耀以「刑法同意論」,經日本明治大學法學部審查合格,獲得法學博士,東勢鄉親感於其為家鄉爭光,特在「公會堂」舉行慶祝會,致贈由劉曉村所書「望重天朝」匾額。

葉清耀於「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時,即被推舉為理事,向日閥爭取實施地方自治制度。他獻意甚多,1933 年 10 月,「自治聯盟」派他與楊肇嘉、葉榮鐘赴朝鮮考察地方自治制度,由於連夜趕路,舟車勞頓,在旅舍突發腦溢血,長子趕赴照料;身體由此一日不甚一日。

1942 年,台灣遭受盟軍空襲,葉博士在戰時物資、醫藥短缺下,抵不住肝病侵襲,而致病故,享壽 63 歲。
舊 2007-07-05, 09:1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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