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是我部分的ayumi專輯,我每天都聽她的歌~
今天會發現fir這個事情並不是偶然!!
我覺得這跟有沒有證據無關~
之前jolin也被爆抄襲ayu,那請問那些人有證據嗎??
硬是要凹成感覺很像或是英雄所見略同嗎??
我想有眼睛有耳朵的人是很難接受~
不成文的規定?!為什麼不讓它成文?
換句話說其實允許一點點的抄襲或是雷同嗎?
那下面這個東西算是抄襲嗎??
按我
按我
其實我想要表達的是,當創作上可能出現真的跟別的作品很像的地方,那無可厚非~
可是我討厭明明就是故意互相的模仿,互相的雷同,然後再說什麼只是"英雄所見略同"~
這不是擺明了騙人嗎??
不管做什麼事情都要顧到情理法,我才不相信音樂創作會出現什麼瓶頸~
如果這樣雷同過來雷同過去也算是一種創作的話~
就當作我只是心情不好來這裡發牢騷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