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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濫發電郵 最重將處5年徒刑(終於有法可以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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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努比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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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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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匿名濫發電郵 最重將處5年徒刑(終於有法可以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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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irpitz
病毒通常會用虛偽不實的名稱不是?
病毒造成收信人發生損害時?
那.....電腦中毒的人不就死定了
對耶 我最近發現有****信會自動用收件人當發件人 這樣不就求償無門了?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每天還是努力刪除垃圾郵件中
2004-06-23, 09:4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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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努比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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