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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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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awer
公司因有好幾種類型的產品,所以也遇過這問題~~
半年前那位仁兄在產品A說吃了食物中毒,要求賠償~~
並要脅將會開記者會公告,公司在台北,記者會竟然要跑去南部開??

半年後又有相同事件發生!!
經過比對後...跟半年前的那位仁兄手法一樣~~
因為那位仁兄採取的動作很相似,
故處理過前次事件的同事說有印象~~
翻資料出來看後.....同一個人~

解決方法是不清楚啦!!
不過的確有這種人靠這手段騙吃騙喝...

跑去南部開的原因完全是抓準你們怕麻煩...
上班大家都忙,誰有空派人去南部開?

這種人,要玩可以跟他玩到底...不用怕打官司..
他們也是看準你們不會想打官司,所以就.......
在台灣,一般人總認為鬧上法庭不好~
搞不好態度強硬一點他會知道而退~不過講話要有禮貌喔~
不然他又抓你小辦子告你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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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舊 2003-12-12, 10:23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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