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hord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250ml利樂包
文章: 649
規則就是這樣,每家廠商產品的品管、退換貨標準就是這樣白紙黑字的寫在那裡。
要買就表示你同意了,就遵守這樣的市場規則,不能接受就不要買,又沒有人強迫一定要買LCD。
不知道何時愛鬧敢鬧就有糖吃反而變成習慣了
 
舊 2003-10-12, 10:23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or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