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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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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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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hiuitsao
只可惜測速照相若50km才照 ..開52km和49km差多少...

台灣人每天都有人滿18歲.來一個抓一個收入多....傷亡人數不會減少多少...

你認為會超速的人,有多少人會規規距距的只超52?你在顧左右而言它嗎?
如果要顧左右而言它,那我也會,你認為有多少人滿18之後,才會騎車開車?
每天被開單的人這麼多,不守交通規則的人還是沒有少,是否因此就放棄不再罰了?
引用:

台中那裡就是危險路段....可惜很多大貨車沒像你那麼守法,躲起來拍要撞到多少人...光明正大拍攝是可取的..那裡也沒有警察站崗...
我家這裡速限70km那支照相是保護學生用的....不是要賺錢用的...

你還是顧左右而言它,大貨車不守法,怪到是因為警察躲起來拍?奇怪了?警察有鼓勵他們超速嗎?

如果你的理論正確,那請政府在每一個路段,都設上此地有超速照相的警告牌,實際有沒有天知道,看看會不會有效果。

引用:

總歸一句:並不是所有地方都適合偷伯或隱藏式測速照相....

所以也就可以延伸成,警察不該躲起來偷拍,應該光明正大的出來拍,好讓人看到,這樣愛違規的人,就可以在沒警察的地方,放心的超速。這是你的想法就對了?
舊 2003-10-08, 02:50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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