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oushen
很多人都說要警方勸導取代取締 ...
問題是 , 這些該注意事項 , 在考駕照的時候 , 都應該要懂 , 都應該要具備這些
知識了 . 怎麼開車在路上 , 這些都忘光了 ??
要勸導 , 只是一個藉口 .
法律上有並沒有所謂不知者不罪 , 違了法 ,犯了規 , 本來就應該要接受處分 .
如果你是正常用路人 , 你應該支持警方嚴格取締違規事項 , 因為只有減少違規
, 才能保障你的用路安全 , 保障你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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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而殺,謂之虐!!!!
在以上有爭議的地方,警察是不是可以使用可以減少爭議的方式執勤呢?
比方像是這個路段標示才改沒多久就開始取締,然後你就是被開罰單的實驗品,
你覺得合理嗎?警察為何不出來引導騎士至待轉區或是勸導?警察可不可以用
讓他人可以更心福口福的方式去執法呢?
至少我去勸導之後就會去改的人,N年前,我還以為紅燈不能直行而已,所以
紅燈右轉,被警察攔下來勸導,至今我仍深記著.....
我也是正常的用路人,也拼命的遵守交通規則,在半夜十字路口雖然沒有車輛,
依然等紅綠燈才通行的笨蛋,我也不會因為警察抓得輕鬆就沾沾自喜就不守法,
我鄙視不遵守的人也看不慣不守法的人,可是我很少有看到警察在取締他們?!
不過我覺得有些網友不能瞭解我們這些守法卻誤觸陷阱人們的心情,同理心
如果有一天你也遇到一樣的情形~您會有怎樣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