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要警方勸導取代取締 ...
問題是 , 這些該注意事項 , 在考駕照的時候 , 都應該要懂 , 都應該要具備這些
知識了 . 怎麼開車在路上 , 這些都忘光了 ??
路口淨空 , 要勸導嗎 ?? 不是每次都在路口看到車子擠成一堆 !!
在行人穿越道理讓行人先行 , 要勸導嗎 ?? 可是看到的都是危險狀況 .
不要闖紅燈 , 哪天你不會看到有人闖紅燈 ??
要勸導 , 只是一個藉口 .
法律上有並沒有所謂不知者不罪 , 違了法 ,犯了規 , 本來就應該要接受處分 .
台北市以外的地區警力較少 , 取締較鬆 , 只要不會被罰 , 甚至還有人沾沾自喜
吹捧自己的家鄉是無政府地區
交通規則應該建立在自己的心中 , 而不是有警察的地方 , 不要再用警察不可以偷拍
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來歸敝自己的違規行為 . 因為有太多人習慣於沒有警察的地方
就可以恣意妄為 , 而看到警察的時候就轉身成為乖乖的用路者 , 這些人已經變成
偷雞摸狗的代言者了 .
如果你是正常用路人 , 你應該支持警方嚴格取締違規事項 , 因為只有減少違規
, 才能保障你的用路安全 , 保障你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