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gbes
如果合解的話,會變成保險公司所謂的私下和解,
而變成保險公司依照條款約定而不予理賠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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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嘛刑度是「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只是擦傷,頂多是罰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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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由保險公司出險理賠 .
不過如果對方要求不高 , 或者也可以私下和解 , 不動用到保險公司 ,
因為只要一出險, 隔年的保費就會調高 .
強制險是採無過失主義 , 只要有受傷或者死亡 , 都可以申請理賠 .
至於你所說的 , 頂多是罰金 , 這是沒錯 , 問題是會有前科紀錄 ,
誰會想要留下前科 ?? 花一點錢解決不就好了 !!
與其都要花錢 (罰金與民事的損害賠償) , 那私下解決不是比較好 .
只要雙方談妥 , 條件可以接受 , 又何必事事都上法庭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