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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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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你的想法 : 在台北市 , 四輪汽車一直是肇事主因的多數
傳統觀念認為 , 機車都亂亂騎 , 險象環生 , 讓交通大亂 ,
是肇事的主要因素 . 但就這張表的統計數據來看 , 在台北市 , 汽車才是事故的主因 ! 台灣早就改成了絕對路權制 , 事故的對錯鑑定就是看路權 , 所以 肇事的主次因跟大車小車沒有關係 , 千萬別往這邊牽拖 , 而會有 影響的則是法院的判決 . 這個數據有顛覆各位的傳統想法吧 資料來源 : 台北市交通局 ![]() 此文章於 2012-07-12 01:46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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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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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你到底想要說甚麼?要不要直接一點就好了,這樣拐彎抹角難怪文章邏輯錯亂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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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東別旁...
文章: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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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不要對立的好
一般家庭都有大小車 開大車時就會對小車有偏見 反之亦然 對我來說只要我自己守規則 不論規則有利偏向大小車 然後不小心出了車禍 辦案警方有認真鑑識釐清責任就好 其他就... 我們還是談跌停就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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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靠北市
文章: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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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機車逃逸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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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片這個詞對有些人來說,只是把它當成因為看不懂某些意涵卻無法承認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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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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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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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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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上完全看不出"一直是"、"肇因"以及"多數"是立於何種基礎?
![]() 可以再唬扯一點沒有關係,反正一張圖表各自解釋成自己想要的意思也不是頭一次。 就我看來,圖表只有一個涵義,就是申請鑑定後肇事責任大約是六成比四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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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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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要對立啊 , 我自己也有汽車 . 而這篇的目的是要告訴那些特別喜歡指責機車騎士的人看的. 引用:
天啊 , 肇事責任六四 , 那六的人就是肇事主因啊 , 這也不懂 .. ![]() 此文章於 2012-07-12 02:06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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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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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很天才就是這樣 如果按照他的解釋,顯然是行人、慢車是最安全的,不知道忽略行人和慢車的目的是甚麼? 按照副主席的邏輯,那其實結論我說成台北市最應該推行大眾運輸系統,大家多走路,多騎腳踏車,也不是甚麼不對的事情 引用:
引用:
除了精神錯亂還是不小心打錯字,還有甚麼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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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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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從圖表數字來看台北市交通了嗎??
我以為這只有官員才會幹 如果您也在台北市生活打拼 那快點建議郝市長全城禁汽車 反正汽車在台北市是萬惡之首 對了 我的傳統想法是發生交通事故時 騎機車比較容易受傷 開車比較不會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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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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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部份我們的看法是相同的 , 所以才會有逼車 , 跟瘋狂駕駛 , 葉冠亨之類的 . 通常酒駕也都是造成自己以外的人的傷亡 . 我一直以來都不仇恨汽車 , 也沒想過要消滅汽車 , 而且我自己有汽車 . 但是你們有不少人只要提到汽車不好的部分 , 就放大絕惡意操作說我要消滅汽車 . 這是很糟糕的行為 . 這張表只是很清楚的看到了汽車為多數肇事主因 , 如此而已 ![]() 汽車跟機車有不同的功能性 , 所以不是誰要取代誰 , 又或者是誰要消滅誰 . 應該是相輔相成 , 每個人按照自己的需求跟能力來自由選擇 . 這段話應該加到我的簽名檔嗎? 要不然許多人都會惡意抹黑說 會想消滅機車的只有這邊幾位 , 跟官員而已 . 此文章於 2012-07-12 02:17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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