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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paj99ertae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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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65
無號誌十字路口撞車 左方車應賠右方車﹖

十字路口出車禍請保險公司處理 / 陳嘉文(作者是泰安產險副總經理)

蔡先生開車經過一個新開發的地區,當直行經過一個完全沒有號誌、也沒有任何幹支道區別的十字路口,雖然已很謹慎將汽車減速慢行,卻突然遭到右方開來的一台直行車橫向撞上,還好雙方皆未超速,因此雙方汽車雖都有損傷但受損有限。

由於蔡先生的車是被對方撞上,他下車跟對方理論並希望對方直接賠償,但對方堅持報警並請保險公司處理,因此也只好等著警方現場繪製現場圖後,並等待警方的肇事責任鑑定再來處理。沒想到等了一個月肇事責任判定結果出爐後,居然是蔡先生需要負100%的肇事責任,也就是說蔡先生反而還要花錢賠償對方的損失。還好蔡先生已經投保了「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雙方和解後財物損失的賠償費用可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由於國內都會區域特性,因此十字路口發生的車禍特別多,加上肇事責任判定困難,若是當場協商和解很容易即產生爭議,因此仍是交由警方與保險公司來處理較好。

舉例而言,一般駕駛常認為是誰開車撞上對方就是誰的錯、或是大車與小車碰撞就是大車的錯,這些都是傳統的誤解。肇事責任的判定需依路權與交通規則由專業人士判斷,大多情況雙方都要負擔一定的責任,僅是肇責比例的問題。

像是雙方車主是否有違反交通號誌狀況、行經路口是否未依規定減速、雙方車道是否有支幹道的差異、或是雙方直行車的左右相對位置等因素,均影響肇事責任之比例,一般車主並無法很難做出正確的判斷,若是無保險公司同意下當場私下和解,也可能會影響保險理賠的權益。

依據蔡先生的實際情況,「十字路口完全沒有號誌、也沒有任何幹支道區別而發生的直行車輛相互碰撞車禍,在雙方皆未超速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左方車應負100%責任、右方車無責任」,也就是說蔡先生的車的確應負100%的肇事責任。左方車應負100%責任的原因,最主要是因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200元以下罰鍰…」 、「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或兩線均為幹線道或支線道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當初本條設計的原意,「是因右方車的左前方視線容易被A柱 (即引擎蓋延伸到車頂的前方鋼柱) 擋住視線,而左方車右前方視線因A柱距離較遠而有較佳視線,因此需要禮讓右方車」。以上狀況若是有其它因素影響,肇事責任可能就有一些差異:以產險公司處理實務原則而言,若雙方行經路口均未減速的情況,則左方車負七成、右方車負三成肇事責任;但若是右方車未減速,而左方車依規定減速,則左方車與右方車各應負一半的責任。

有些駕駛人車禍當場即向對方認錯,然而亦有不少的駕駛人互控是對方的錯,若不小心爭辯時很容易就有火爆場面,這兩種都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因此肇事責任未明確之前,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若遇到對方為急於和解的駕駛人,事故當場也可向對方說明由於本車已投保汽車保險,若肇事責任判定後確屬本身責任時將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避免當場無謂的爭辯。

【2006-03-23/經濟日報/B2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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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萬一各位朋友有一天遇到這種情況(祝大家最好別碰上),千萬別以為開車撞上對方就是自己錯、或是大車與小車碰撞就是大車的錯;記得先報警,同時請保險公司的人員來處理才是上策。
     
      

此文章於 2006-03-24 12:14 PM 被 napaj99ertaeht 編輯.
舊 2006-03-24, 12:1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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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paj99ertaeht離線中  
Rosett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Greenhouse
文章: 192
這規則在靠駕照的時候不是就應該看過了?
 
舊 2006-03-24, 12:1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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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tte離線中  
wei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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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9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象牙塔
文章: 210
也要看撞哪裡吧?如果是被撞到車側,就不該適用此條文了
舊 2006-03-24, 12:3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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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901離線中  
kuen197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基隆
文章: 288
最近的經驗

警察來時會做筆錄
筆錄怎麼講很重要
千萬要想過再回答

現在很講求路權的觀念
所以真的不是誰撞誰就理虧
侵犯對方路權的人就算被撞也是自找的
__________________

<My Blog>
舊 2006-03-24, 01:01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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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en1972離線中  
kp4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台南
文章: 184
不可能100%吧還有應注意未注意
只要有車禍就會有應注意未注意的過失
所以如果對方受傷你沒事那你可能就有過失傷害的問題了
小車撞大車 大車還是吃虧了點
舊 2006-03-24, 08:58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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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44離線中  
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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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241
這經驗我有,我是去年發生的!
我是轎車,對方是貨車!
話說那天我已行駛超過十字路口之中間點,快到對面時,一台貨車來不及煞車,從我車頭右側葉子板撞下去!
對方卻說是我的錯,不過等到警方來時,警察一看就說,這很明顯,這是貨車撞轎車!
但是警方那天告知我們(似乎不太想受理這交通事件),你們私下和解就好,送交通裁決有些麻煩!
剛好對方急著送貨,我車上另有乘客,也是有要事要辦! 所以就達成協議各自買單自己車況損失!

問題來了,我想問的是,如果照這情況,若沒有私下和解,這事件錯誤的是誰?
我們雙方又該負起什麼責任? 謝謝!
舊 2006-03-24, 10:45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曖昧離線中  
cycu55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16
這個考筆試的那本交通法規就有寫了...上面有寫到...沒有什麼好爭議的..大家可以去翻看看就可以找的到了
舊 2006-03-24, 11:0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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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u55離線中  
kp4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台南
文章: 184
引用:
作者曖昧
這經驗我有,我是去年發生的!
我是轎車,對方是貨車!
話說那天我已行駛超過十字路口之中間點,快到對面時,一台貨車來不及煞車,從我車頭右側葉子板撞下去!
對方卻說是我的錯,不過等到警方來時,警察一看就說,這很明顯,這是貨車撞轎車!
但是警方那天告知我們(似乎不太想受理這交通事件),你們私下和解就好,送交通裁決有些麻煩!
剛好對方急著送貨,我車上另有乘客,也是有要事要辦! 所以就達成協議各自買單自己車況損失!

問題來了,我想問的是,如果照這情況,若沒有私下和解,這事件錯誤的是誰?
我們雙方又該負起什麼責任? 謝謝!

在去找警察呀
送交通裁決
舊 2006-03-25, 02:01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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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44離線中  
sunlan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7
支線讓幹道, 轉彎讓直行, 左方讓右方,
事故報警送裁決, 保險公司叫來付錢.

我一直以為這應該是常識, 難道不是?
舊 2006-03-25, 10:3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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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and離線中  
paulchu
*停權中*
 
paulch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18
引用:
作者sunland
支線讓幹道, 轉彎讓直行, 左方讓右方,
事故報警送裁決, 保險公司叫來付錢.

我一直以為這應該是常識, 難道不是?

警察會吃案也是常識啊!如果碰上想省掉處理文件麻煩的警察,所有的常識都會被扭曲!
舊 2006-03-25, 11:53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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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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