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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01
[轉貼]為什麼你的信箱每天還是那麼多垃圾信?

本文轉貼自--中研院

為什麼你的信箱每天還是那麼多垃圾信?

一向負責制定網際網路技術規格的IETF組了一個MARID工作小組,打算建立一種技術,可
用來辨識出偽造寄件人欄位的垃圾信,收件的郵件伺服器就可以拒收。今年九月的一則新
聞:IETF決定關閉MARID工作小組!發生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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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平 臺大物理系客座助理教授、目前為軟體自由協會理事

朱子治家格言說:「黎明即起,灑掃庭除。」在現代忙碌的社會,沒多少人做得到吧?我也
做不到。沒想到現在每天早上我進辦公室坐下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掃我的e-mail信箱,把
新郵件的95%除掉,才能開始一天的工作。在現實生活沒能身體力行的格言在虛擬世界實現
了。

為了不要讓95%變成99%、99.9%、甚至超過郵件伺服器的上線率,我對於把e-mail地址
放在網頁上這件事有如驚弓之鳥,連放在平面媒體上都會怕有人拿去scan加自動文字辨識
抓出我的e-mail地址。

我生活在恐懼之中。哦,不需要向我推銷需要不斷更新黑名單的郵件過濾軟體,我已經在用
了。實在很難相信,在人類發明原子彈59年後、登陸月球35年後、解開人體基因3年後的今
天,竟然每天要在垃圾之中渡日!人類的軟體科技是怎麼了?

最近的一些新聞提供了一點端倪。一向負責制定網際網路技術規格的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對於減少垃圾信這件事組了一個MARID工作小組(MTA
Authorization Records in DNS),打算建立起在域名伺服器(DNS)中加上郵件伺服器
(MTA)授權記錄的技術規格。這項技術的一個潛在功能是可以用來辨識出偽造寄件人欄位
的垃圾信,收件的郵件伺服器就可以拒收。這雖然無法消除所有的垃圾信,但至少有不小的
幫助。

如果有了這樣大家共同接受的規格,你可以相信不論你用的是哪種電腦,都能得益。而且這
很簡單而有效,也可以和使用黑名單的郵件過濾軟體搭配使用。

根據MARID的時程規劃,今年八月要提交技術文件出來,咦?都十二月了,怎麼無聲無息?
你或許沒注意今年九月的一則新聞:IETF決定關閉MARID工作小組!發生了什麼事?

就像大部分技術規格的制定過程,MARID中對於應採用怎樣的技術也有正反的意見,這通常
會在一些實驗之後看出各種技術的長處和短處,然後討論決定採用哪一種技術。這是非常健
康的過程。可是MARID還面對了更複雜的問題:智財權。

IETF對智財權的態度是這樣的(見RFC 3668):『(IETF的)政策傾向造福網際網路社
群和廣大的公眾,同時尊重智財權擁有者正當的權利。』

因此IETF過去制訂的規格大部分都是公開的,而且任何人、任何公司在實作規格時都不用
擔心會侵犯他人的智財權。制定Web規格的組織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W3C)
採用的是更開放的作法,任何W3C通過推薦的規格一定不會碰到任何要收權利金的的智財
權。因此商業公司得以在確保互通性的大前題下創新,我們才會有這麼多的網路應用可以
用,這對於今日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有決定性的影響!

MARID碰到的智財權問題,是微軟在2003年十月申請的二個專利,這二個專利和收件伺服
器如何和送件伺服器聯繫以辨認出垃圾信有關,目前還在審核中。因為RFC 3668規定貢獻
到規格中所用技術的人必須在規格書出爐前公開(disclose)其智財權的狀況,所以微軟通
知了MARID。

這有什麼問題?MARID為何不能完成當初所賦與的使命?依我看是有二點:

1. 專利的正當性:根據一些文章的分析,這兩個專利涵蓋的範圍比微軟在IETF公開的智財
權還要廣,甚至可能涵蓋到之前就存在、MARID列入考慮的SPF技術。SPF並未申請專利,
但在相關技術圈中是廣為人知的開放技術,no prior art這個專利條件恐怕不成立,但是只
在專利資料庫搜尋prior art的審查委員會知道嗎?

2.智財的授權方式:微權的授權條款雖然不收授權金,但不允許再授權(sub-
licensing),這對網際網路上絕大多數使用自由軟體的伺服器,和其授權模式是不相容
的,因此自由軟體界無法採用這項技術。Apache基金會就公開表態拒絕用這項技術。

以下是我對這件事的觀感。

當一個公司成長到一定的規模時,光靠產品銷售的營收會越來越難創造成長,因此公司的經
營團隊注重以智財權、尤其是專利權的權利金創造收入的方式,是知識經濟社會的必然趨
勢,君不見IBM一年有幾萬件專利?菲利普靠CD的專利吃了幾年?專利是鼓勵創新的優良制
度。

如果每個發明家都採用專利的方式宣告他的創新,這個制度似乎是很完美的,因為每個申請
案是否滿足專利的條件,在專利資料庫裡就能找到答案。這在大部分的產業都成立,然而在
軟體產業就發生問題了:

1. 許多軟體創新是以自由軟體的方式向全世界的網民宣告的,在專利資料庫中找不到。

2. 許多技術其實是很稀鬆平常(trivial)的,如用XOR的方式反白游標所在處,但是都獲得
了軟體專利。

因此在軟體產業,把關的專利審查委員如果不知道資料庫不是創新的全貌、或是不夠專業而
濫發專利,那一定會通過一些已有prior art的專利申請,這時要把該專利撤銷就必須打官
司,誰是原告?寫自由軟體程式的開發者嗎?審查委員的無知造成單一或幾位開發者要花高
額費用聘請律師,公平嗎?

其他軟體專利的爭議甚多,如Unisys用在GIF圖檔格式的LZW演算法(在1994年一度威脅
要向在網頁上使用GIF檔的人收權利金)、Amazon.com的one click技術(告了Barnes
and Noble還被網民呼籲杯葛)、2003年底微軟申請以XML作為native文書格式
(OpenOffice早數年就已經採用此技術,其格式還已由OASIS支持為文書格式標準)等
等,再再顯示軟體專利制度在執行上的問題。

話又說回來,公司擁有專利是為了獲利、credit、或作為和其他公司交互授權的籌碼,而以
獲利為主。微軟既然不收授權金,那就是為了credit囉?那又用了不准再授權的條款,被自
由軟體社群罵,也不被IETF接受,連credit也賠掉了,那想必是要拿來當籌碼了。可是這方
面的公司有誰能和微軟抗衡,需要微軟提早佈局,準備籌碼呢?這商場的禪,我參不透。

我只知道,微軟為了準備這個籌碼,讓我繼續每天要打掃95%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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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註:
幾個月前收到CNET的新聞郵件中陸續有反垃圾郵件相關新聞
所以對以上文章特別有感覺
微軟想藉由e-mail來源驗證進一步擴展軟體應用商機
卻因為微軟保留授權的作為,成為反垃圾郵件的一大阻力

有興趣可到CNET翻翻相關舊文
微軟反制垃圾郵件提案受挫
     
      
舊 2004-12-28, 10:17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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