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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ckey66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4
領亡妻32萬存款「辦喪事」竟被兒告 尪遭判刑2個月

https://tw.news.yahoo.com/%E9%A0%98...-073724564.html

這新聞沒有再詳細的說明先生及小孩在家庭中互動和經濟貢獻,不好直接評語。

但個人對民法(1144條/1223條)中 "應繼分/特留分"有些看法。

這法條可能是100年前的世俗理念。
民國初年,仍有嫡子/庶子。家產傳男不傳女習俗。
故為了保護所有子女繼承權平等。故法律保障每個人(不分嫡庶/男女),繼承權相同/且最少有應繼分二分之一的特留分(除了能証明不孝)。

現在社會,大多數的人資產是依靠自己/夫妻兩自己打拼,不是依靠家族的資源/田地。
但死後,自己卻不能自己決定如何分配。故很多奇怪事件產生
1. 夫死後,前妻小孩來分遺產。
2. 夫死後,因沒有小孩,小叔大姑來分遺產。
3. 兄弟出錢幫父母買房(付貸款),死後未出錢的兄妹要求平分。
4. 父母生前由大姐長期照顧,死後國外兄弟回台灣要求平分產業。
5. 母死後,前夫認養的養子來分遺產。
......

我個人認為,法律應尊個人意願,分配自已的遺產。
     
      

此文章於 2021-03-06 09:46 PM 被 gmickey66 編輯.
舊 2021-03-06, 09:4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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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ckey66離線中  
Vivid army
*停權中*
 
Vivid arm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人死人沒有遺囑要怎麼分配啊...
 
舊 2021-03-06, 09:5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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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d army離線中  
ㄧ本道
Power Member
 
ㄧ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58
在臉書社團上有看到自稱是女兒的回覆
說父親屬於在外惹事欠債不照顧家庭的那種
兒子主張去世母親的32萬存款應該由丈夫、兩個子女共三人來分這筆遺產
但父親領走32萬而喪葬費用才12萬,剩下的錢都被父親挪用
所以弟弟才憤而對父親提告
舊 2021-03-06, 09:5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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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離線中  
我愛E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Vivid army
人死人沒有遺囑要怎麼分配啊...


如果沒記錯就算有遺囑也輸法律的特留份
舊 2021-03-06, 10:0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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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離線中  
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24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如果沒記錯就算有遺囑也輸法律的特留份

這個案例可以看張榮發

不過自己錢要給誰
還沒死的時候就可以分配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1-03-06, 10:10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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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如果沒記錯就算有遺囑也輸法律的特留份


+1 所以很多都是生前就陸續的處理了, 譬如用兒子名字買房, 錢由不是兒子繳.

或是受益人兒子, 錢由不是兒子繳.
舊 2021-03-06, 10:1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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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shiva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理財規劃、也有錢或地拿到手翻臉不認人要打官司要回來的
舊 2021-03-06, 10:3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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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離線中  
Vivid army
*停權中*
 
Vivid arm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引用:
作者ㄧ本道
在臉書社團上有看到自稱是女兒的回覆
說父親屬於在外惹事欠債不照顧家庭的那種
兒子主張去世母親的32萬存款應該由丈夫、兩個子女共三人來分這筆遺產
但父親領走32萬而喪葬費用才12萬,剩下的錢都被父親挪用
所以弟弟才憤而對父親提告



會撕破臉的8成都是有問題的...
舊 2021-03-06, 10:5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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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d army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新聞裡面講到違法的部份是"偽造文書罪",
和遺產分配沒有關係。
主要是『盜蓋亡者印章提領存款,已構成偽造私文書行為』.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1-03-06, 11:00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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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超軼絕塵
Advance Member
 
超軼絕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77
為了這點錢要弄到對簿公堂當然有問題啊
這等同即便告贏了也拿不回多少~扣除訴訟各種開支根本不見得划算
單純就是為了讓這父親去蹲
這可見得恨意極深
這種家事本就只有那家裡的人自己心裡有數
旁人實在沒必要多嘴多舌
舊 2021-03-06, 11:0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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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軼絕塵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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