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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der
Junior Member
 
xan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758
可以讓犯人跟法官住在一起嗎?
如果法官可以撐5年
我就相信牠可以回歸社會
     
      
__________________

人間五十年、
下天のうちをくらぶれば、
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得て、
滅せぬ者のあるべきか
舊 2020-04-30, 12:2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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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der離線中  
bibo987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7
要刺死法官,立委,總統,
才會有所改變。
 
舊 2020-04-30, 12:2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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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離線中  
tb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53
看了法官判決的理由,覺得無罪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縱使無罪,要如何防止這樣的行為呢?是否把有精神病的人關一輩子呢?
還是遇到了就像被雷劈到一樣只有倒楣。畢竟精神病的人這麼多,真的去殺人的沒幾個。

記得以前有個案例是孝順的媳婦,忽然精神病發作殺死了自己的婆婆,好像也是判無罪。只是常情覺得殺了關係好的至親是真的發瘋了,殺了路人就感覺很難判斷是真的發瘋嘛?

新聞在此,原來連起訴都沒有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101261

此文章於 2020-04-30 12:33 PM 被 tbsky 編輯.
舊 2020-04-30, 12:26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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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ky離線中  
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舊 2020-04-30, 12:2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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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離線中  
Lavion
Basic Member
 
Lav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髮棺輕判縱放鼓勵殺人, 等於把受害者再殺一次,
哪天出了髮棺被殺的命案, 應該是普天同慶之聲....
舊 2020-04-30, 12:4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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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ion離線中  
laukai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70
引用:
作者a9607
https://i.imgur.com/976epaY.jpg


+1
舊 2020-04-30, 12:5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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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kai離線中  
我愛E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同理這樣殺法官也無罪
看有沒有思覺失調的人想救救台灣司法,去殺一些法官∼反正無罪嘛
舊 2020-04-30, 01:05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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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好可怕,先來掛個精神科先.....
舊 2020-04-30, 01:0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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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A10_DDT
Silent Member
 
A10_DD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引用:
作者yougenmi
果然是恐龍法官
被這樣亂搞
黑道都請思覺失調症的人
去當殺警就好
最不堪也能用酒駕撞死人這招....


黑道小弟招生簡章
第一條:有精神障礙相關證明優先錄取。
舊 2020-04-30, 01:2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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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_DDT離線中  
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24
辯方律師提出診斷證明是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
提出刑法第19條
你是法官可以不承認診斷證明
或是否認刑法第19條存在嗎?

引用一下法條,謝謝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0-04-30, 01:29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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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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