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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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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0
引用:
作者養樂多優酪乳
不過就我知道的有的路段的機車停車格在使用率低的時段是有開放給汽車停的....

我們這邊當然是沒有! (是汽車駕駛故意的!)

我前面有說了! 警察看到會開單! (7樓的留言!)
     
      

此文章於 2021-09-27 11:36 AM 被 NT-MAN 編輯.
舊 2021-09-27, 11:32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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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MAN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有網友說得很好, 不併排怎麼停車 XD

說真的, 台灣的交通亂:

1. 政府.
2. 用路人.
3. 路邊住家/商家.
 
舊 2021-09-27, 12:3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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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FIREFALC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1
引用:
作者msnow
解釋的很清楚.
如果我合法靠右側白線停車, 可能沒很靠人行道. 腳架車也故意停我旁邊(一樣右側) , 那是誰併排?

如果唯一證據是腳踏車插在汽車跟人行道中間,那就是汽車並排了。
要申訴只能拿停車時路邊無其他車輛的影像佐證了。

再者,停車請盡量靠右貼緊路緣,減少占用道路的空間。
右側不便下車的話,可讓乘客先行下車。
真有更多考量,那這個位置可能不適合當下的情況,找別的地方停車比較好...
舊 2021-09-27, 02:13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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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離線中  
莫爺
Major Member
 
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旁邊沒車算 併排 嗎?雖然法官說的算,但這解釋總是怪怪的,跟空氣併排??

不算。

但可以檢舉未靠路邊停車。
印象中離路邊一公尺以上的空白距離,就能檢舉此項目。
__________________
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21-09-27, 02:37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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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很多路邊的住戶/店家自行用水泥做出各種障礙, 很不好停車的...

在台灣最好都買SUV.
舊 2021-09-27, 04:16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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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204
引用:
作者Earstorm-5
很多路邊的住戶/店家自行用水泥做出各種障礙, 很不好停車的...

在台灣最好都買SUV.

何必那樣麻煩

台北一些一樓住戶直接搬花盆曬衣竿

最近看到一個商家也滿過分,她店門口外面人行道馬路剛好有畫收費停車格
停車的又沒礙到她做生意
結果車子停了後,給人在汽車前後面地方擺花瓶

八成是疫情生意太差,想先有得沒,這種搞法根本會被人報警
舊 2021-09-27, 04:37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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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引用:
作者cys070
何必那樣麻煩

台北一些一樓住戶直接搬花盆曬衣竿

最近看到一個商家也滿過分,她店門口外面人行道馬路剛好有畫收費停車格
停車的又沒礙到她做生意
結果車子停了後,給人在汽車前後面地方擺花瓶

八成是疫情生意太差,想先有得沒,這種搞法根本會被人報警


這我可能十年以前就拍過照片在PCDVD了, 十年之後依然沒變~
... 那次是機車/還是腳踏車店? 但其實"所有種類"的路邊店家都會幹這種事.
不是每一間, 而是所有種類.
舊 2021-09-28, 07:38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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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arbu
Amateur Member
 
arb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0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如果唯一證據是腳踏車插在汽車跟人行道中間,那就是汽車並排了。
要申訴只能拿停車時路邊無其他車輛的影像佐證了。

再者,停車請盡量靠右貼緊路緣,減少占用道路的空間。
右側不便下車的話,可讓乘客先行下車。
真有更多考量,那這個位置可能不適合當下的情況,找別的地方停車比較好...


道路安全守則裡有規定臨停要緊靠路緣多近, 停車要緊靠多近.
以這種緊靠的情況下要再塞一台機車或腳踏車其實都是不容易的.

我們的法規其實已經寫明停車方式了,但是相信很多人都忘了.
舊 2021-09-28, 08:52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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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u離線中  
lobben
Senior Member
 
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對岸城管、公安強硬執法,不近人情
雖說是人民不敢犯法
總比台灣人死皮賴臉把違規當家常便飯、習慣違規城自然來得好
舊 2021-09-28, 10:43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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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引用:
作者arbu
道路安全守則裡有規定臨停要緊靠路緣多近, 停車要緊靠多近.
以這種緊靠的情況下要再塞一台機車或腳踏車其實都是不容易的.

我們的法規其實已經寫明停車方式了,但是相信很多人都忘了.


現實永遠不會那麼簡單, 我上次貼的那張照片有人行道設計問題的.
有哪位勇士車身不高要去挑戰合乎規定的停進去?

法規很簡單, 現實中什麼亂象都有, 這就是高階規畫者跟其他的差異.
舊 2021-09-28, 10:46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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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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